化学农药自问世以来,在防治植物病虫害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了减低植物抗药性的发生,必须通过以下调查研究,并采取测试比较手段和方法,来准确判断是否产生了抗药性。
1、药效是否持续减退
抗药性的出现,一般都不是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突然出现的。在出现药效严重减退的现象之前,必须有一段药效持续减退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因病虫、药剂不同而有长有短。如甜菜褐斑病菌或柑橘青霉菌,对多菌灵的抗药性发展就相当快,但也要经过二、三年的时间,才出现药效连续减退,终至无效。
抗药性的发展,一般不会是跳跃式的,而是连续性的。例如,第二次用药发生抗药性,第三次用药不发生抗药性,而第四次用药又发生。这种跳跃式的、偶发性的“抗药性现象”,就当别论,应排除一些非抗药性现象的药效减退事件被误认为抗药性的问题。
抗药性的发生,在同一个生物种群里表现应该是基本一致的。如果在同一块地里,某一部分田里药效好而另外一部分田里药效很差,这种情况下也不能轻率作出“抗药性”的判断。只要作物的品种和耕作条件等基本一致,一般说来抗药性的表现不致发生很大差别。
2、是否长期连续使用某种药剂
一种药剂在一种有害生物上连续使用至少一年以上,而且在一年内多次反复使用。对于一年内发生的世代数很多的害虫,如蚜虫、螨类、白粉虱、蚊、蝇等一年可多达数十个世代,如果对同一种害虫频繁地使用同一种药剂,抗药性出现的机率就比较高。
但这与药剂的种类还有关系,有的药剂抗药性发展的很快,有的发展的则较慢。对于一年内世代数很少的害虫,如多种鳞翅目、鞘翅目害虫,往往要经过好几年的连续使用,才有可能表现出抗药现象。
3、虫口数量回升速度是否加快
每次使用药剂以后,虫口数量的回升速度如比过去明显地加快,则应考虑是否产生了抗药性。在没有出现抗药性之前,药剂对害虫的杀伤力很强,害虫中毒后的死亡率很高,所以虫口密度会很快被压下来,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后,残存的少量害虫才能繁殖起来,达到相当的虫口密度。
但是,发生了抗药性以后,由于残存害虫数量增多了,因此虫口密度的回升就会明显加快。另外,有一部分害虫由于具有了抗药能力,虽然中了毒却并未死亡,会复苏过来。
4、药剂的有效使用量是否逐步增加
使用同样的农药,而且在农药的计量准确、使用方法正确的情况下,如发生药剂的有效使用浓度或每亩田的有效使用剂量出现明显的逐次增高的现象,则应考虑抗药性问题。由于产生了抗药性,原来的有效使用浓度或剂量已不能取得原先所能达到的防治效果,因而逐步增高。但须说明,如因农药计量差错或使用方法不当而造成的药效减退,不能作为判断抗药现象的根据。
5、药效比较试验和毒力测定
在以上情况下发生了明显的药效减退或用药量增高现象后,为了初步确诊是否属抗药性现象,还可作小区药效比较试验或浸渍法毒力测定。
在田间选择比较平整而且肥力均匀、植物生长比较整齐一致的地块,划分为若干小区(每小区16.7平方米)。一般设3~5个小区,作为3~5种药剂使用浓度(或单位面积内的剂量)的处理区。施药前调查每区的虫口基数,配制3~5种药剂浓度,其中最低的浓度为习惯上采用的浓度,其余浓度可分别比习惯用浓度提高20%、40%、60%、80%、100%等,根据已经注意到的实际浓度增高情况来决定。
把配好的药液准确地喷洒在相应的小区中,经过24小时后,检查各小区的残存虫口数,并与施药前的虫口基数相比较,计算出虫口减退率或防治效率。如果需要,可在48小时后在调查第二次。
根据试验结果,可整理出各处理小区的防治效果变化情况。如果习惯用浓度(即试验中所用的最低浓度)的防治效果确实降低了,而且三次重复的结果相似,而提高了浓度的各处理区中防治效果也都相应地提高了,那么即可初步判断确实存在抗药性问题。这样,便可进行浸渍法毒力测定,作进一步的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