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胆的敌害生物少,成活、回捕率高,是人工增养的适宜品种,可以通过人工养殖增加海胆的资源量和生产量。海胆人工苗种放流增殖技术应注意的事项如下:
一、海胆放流海区的选择
放流海区,应选择海流畅通、平缓,水质澄清、无污染、无淡水注入,大型海藻类繁茂,底质为夹杂碉礁的沙砾区,而且有自然幼胆栖息的场所更好。
同时,还必须考虑到海胆与在该海区栖息的其它动物有无严重的利害关系。
假若某海区是海胆的适宜增养殖放流区,但该区内却栖息大量鲍鱼,由于鲍鱼和海胆有明显饵料上的激烈竞争,因此,不宜在该区放流稚海胆。
二、海胆苗种放流海区的改造
海区自然环境条件,并非完全符合海胆苗种放流需要时,需要对海区加以改造。通过人工投石筑礁,增加海胆的栖息场所,可以明显增加海胆资源量。
资料表明,每投放50块大小为40-50千克的石块,能增产10千克马粪海胆的生殖腺。
在大型藻类缺乏或不足的海区,应建造藻场改善环境,藻场主要藻类品种为海带菜、裙带菜、石莼、浒苔、马尾藻、羊栖菜等。
三、海胆苗种放流技术要点
1、苗种规格:苗种规格小放流后对敌害防御能力差,成活率极低;苗种规格过大,增大苗种育成成本,影响经济效益,适宜的放流苗种规格为壳径10-15毫米之间。
2、放流密度:增养殖海区苗种放流密度以4-5个/平米为宜。放流时期,最好选择海胆生活的适温期,尽量避开高水温期。
3、放流方式:放流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直接撤播法,第二种是箱式放流法,用木板制成方形木箱,规格为0.9×0.4X0.2米,木板之间缝隙以不能漏出海胆为宜。
4、注意事项:经过长途运输的苗种,活力低下,不利于放流后的成活。因此,在放流前,苗种应有一段恢复体力、活力的暂养时间。
四、苗种放流后的管理要求
幼胆放流后,应对放流海区进行定期调查,掌握幼胆放流后的成活、移动、成长等情况。
为了调查海胆苗放流增养殖效果,掌握苗种放流后的生态特点,有必要在放流前,对幼胆放流海区进行本底调查。
由于海胆经济价值高,活动能力弱,移动性差,生活水层浅,极易采捕,常出现酷渔滥捕现象,易造成资源下降,甚至枯竭。
因此,海胆的资源保护非常重要,特别是对放流海区的保护尤为重要。应确定采捕数量,规定采捕规格,严禁采捕不到规格的幼海胆,规定禁捕期,在海胆产卵盛期严禁采捕。
放流15-2年后,放流幼胆基本上达到商品规格即可采收,一般回捕率为40-50%,高者可达7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