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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州

潘州,古代行来自政区划,在今广东省高州市,属于唐朝建置州,唐贞观八田试在年(公元634年)置,北宋开宝五年(公元972年)废,时历338年。

  • 中文名称 潘州
  • 类型 古地区
  • 位置 广东省高州市
  • 出现 唐贞观八年

  潘州(Pān Zhōu)(今广东省高州市),唐贞观八年(公元634年)以南宕州改称潘州,以古道士潘茂名得名。治所在茂名县(今高州市)。贞观酷祝碑十七年(公元643年)废。永徽初复置。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为南潘郡。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复为潘州,辖茂名、潘水、南巴3县。北宋开宝五年(公元972年)废。

  潘州,隋合来自浦郡之定川县。武德四年,置南宕州,领南昌、定川、陆川、思城、温水、宕川六县,治南昌篮兵定霸县。贞观六年,移治定川。八年,改为潘州,仍废思城县。天宝元年,改为南潘郡。乾元元年,复为潘州也。旧领握汉奏镇与验艺纸钱处探县五,户一万七百四辩料抹十八。天宝后,领县三,户四千三百格桨充,口八千九百六十七。至西京七千卷季模型州溶晶船手苗一百六十桨遥达抹一里,至东都六千三百八十九里。至高州九十里,南至大海五十六里,至辩州一百二十里,北至窦州一百五十一里。茂名 州所治。古西瓯、骆越地,秦属桂林郡,汉为合浦郡之地。隋置定敬寻川犁拒元县。武德四年自慢村,平岭表,于县置南宕州,改为潘州,仍改县茂名也

  南巴 隋废县。武德五年置

  潘水 以县水为名。武德五年分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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