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百科 > 正文

查尔斯·埃文斯·休斯

查尔斯·埃文斯·休斯(Charles Evans Hughes,1862年来自4月11日-1948年8月27日),美国政治家,曾任纽约州州长,第44任美国国360百科务卿和美国首席大法官。任纽约州州长时提高了行政效率、任国务卿时主持了金因织华盛顿会议,30年代当了10年的美国首席大法官。

  • 中文名称 查尔斯·埃文斯·休斯
  • 外文名称 Charles Evans Hughes
  • 国籍 美国
  • 出生地 纽约州纽约市
  • 出生日期 1862年4月11日

人物生平

  生长在一个喜爱希来自腊文和拉丁文的家庭,父亲是浸礼会牧师,母亲是学校老师,休斯是一个神童,4岁的时候就学会了360百科阅读,他六岁时就觉得公共学校无聊、限制他的才能,因此他向他的父母提出了一个阳早功黄家庭教育的计划。他的父母批准了这个计划。他12岁轮品液源之州儿兵脱背时他的家庭从纽约州格兰瀑布搬到纽约市,他的父母让他进入公共学校侵燃冲载序福却洋科风每。他13岁时从高中毕业,成绩是班里第二名。

  他在麦迪逊学院(今天的柯盖德大学)待了两年,然超子少孙山滑后转到布朗大学。1881年他19岁时大学毕业,是他班级中最年轻的,获得了第三高的奖赏。此后他在纽约州德里的德拉维尔学院里教授希腊语、拉丁语和代数来赚钱准备进入法学学院。1882年他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1884年他以最高奖赏毕业。

  通值后过律师考试后,他到纽称出找约市一个主要律师事务所工作,1885年他与他后来的夫人相识,他的夫人是他工作的律师办事处的高级合伙人着构的女儿。1888年两人结婚。他们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哪设义单。1891年积劳成疾,他离开了他工作的律师办事处,成为康奈尔大学的教授,但是1893年他又回到了原来的办事处。

  1905年他被指命为纽约州议院能源价格调查委矛画口越院明剂员会的顾问。他揭露的腐败现象跟讨导致了纽约市天然气价格下跌。此后他被指命成为纽约保险委员会成员,调查责回愿二保险公司的舞弊行为,他对贪污案的揭发引起了纽约州保险法的彻底改革,其他各州采取了相同的行动,他所倡导的改革高潮很快提高了保险业的道德标准。同年,他谢绝了纽约市市长的提名,但第二年接受了纽约州州长的提名,1906年他在纽约州州长选举中以58789票的优势击败黄色报业大通殖且针陈当限王威廉·赫斯特,这是共级武员在左起和党唯一获胜的主策儿执能哥定花际把读要候选人,任内他要求提高工作效率,迫使通过取缔赛马赌博的法律,并开城明始为政治提名的预选制度而斗争。续降粮急附共和党竞选老板不满他的改革,便想把他调开,威廉·霍华德·塔夫脱聘请他任美国副总统,但是他拒绝了。结果1908年仍不得不提名他为候选人,结果仍然大获全胜。

  还在他法热当州长的时候,塔夫特总统就任命增友他为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他从1910年10月开始任职。在六年的司法判决中,他从一个无足轻重的配角一跃成为最主要的角色,这期间,最高法院一改过去:百万富翁的御用工具的形象,成为威尔逊改革的支持者。由于他在州长任期内的光辉业绩,--他的施政在这个州的历史上被认为是效率最高的,以及他在纽约选民中的声望,尽管他的敌人百般诋毁,说他严峻到不近人情的地步,他还是在1916年6月16日赢得了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的总统候选人提名,于是他辞去最高法院的职务。对许多选民来说,在休斯和现任总统威尔逊之间做出选择是困难的,因为两人都有行政才能、高尚的品德和聪明的智慧,自1876年蒂尔登在选举团中以一票之差败北外,还从来没出现这样势均力敌的竞选,最后由于党内矛盾和国内的反战情绪,他以254对277票败给了伍德罗·威尔逊。

  竞选失败后他回到他的老公司又开始当律师。1920年休斯赞成签署建立国际联盟的条约。从1921年至1925年他在沃伦·盖玛利尔·哈定和卡尔文·柯立芝手下任美国国务卿。4年任期内,他最突出的成绩就是1921年组织了华盛顿会议,开幕式上,他不遵循传统,开门见山的说美国准备拆毁30艘军舰,但同时他要求英国和日本同样拆毁23和25艘舰艇,他的建议和坦率态度令各国代表大吃一惊,一个英国记者评论说,休斯在35分钟内击沉的主力舰比过去几个世纪世界上所有的海军上将击沉的主力舰都要多。他在会上充分施展外交手腕,迫使英日等国签订三个条约,《五强海军协议》、《四强协定》、《九国公约》,拆散了英日同盟,取得了美英海军平等地位,为美国对外扩张和登上霸主宝座铺平了道路。此外,他还帮助制定解决第一次世界大战债务和赔偿纠纷的《道威斯计划》,从多米尼加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撤军,改善了同墨西哥的关系,恢复了美国和拉美诸国的正常往来。

人物评价

  此后他又回到了他过去的公司,他是当时美国最热门的律师之一。从1925年至1930年他50多次在最高法院出庭。从1926年至1930年他还是国际常设仲裁院的成员,从1928年至1930年他还兼任设在荷兰海牙的常设国际法院的法官。1930年赫伯特·胡佛任命休斯为美国首席大法官。他领导大法院的10年(1930-1941),正是美国遭受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危机的时代,最高法院多次判决新政立法违宪,引起了法院和总统的激烈冲突,下层人民的不满,尽管这不是他的意愿,但是作为首席大法官他还是反对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试图扩大总统对最高法院的影响的法案。在最高法院中休斯一般被看作是温和保守派的。但令他的崇拜者感到惊异的是,在30年代下半期他在判决中关于新政的社会立法的27个判例中,他却总是赞成政府方面的意见,而他的一票每每是起关键作用的一票。1941年7月1日,他以"考虑到年龄和健康"为由辞职 。

逝世

  1948年8月27日休斯在马萨诸塞州奥斯特维尔逝世。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