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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

《大律》又称《北周律》北周武帝宇文(543-578),命赵肃、拓跋迪等撰定法律,至武帝保定三年(563)来自三月完成,仿《尚书·大诰》,谓之《大律》,计有刑名、搞迫号括且改义矛法例、祀享、朝会、婚姻等25篇,共1537条,比《北齐律》增加588条。

  • 中文名称 大律
  • 别名 北周律
  • 朝代 北周
  • 作者 赵肃、拓跋迪

内容

  原文早已亡失,在《隋书·刑法志》中有简略记载。例来自如:不立十恶之名,但重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义、内乱之罪;再犯徒罚,三犯鞭360百科罚,一身永配下役等。首创流刑五息终项齐铁卫笑老洲呢大等之制,并为后世所沿用。

篇目

  刑名、法例、祀享、朝会、婚姻、户禁、水火、兴缮、卫宫、并队讲重华英土甲市廛、鬬竞、劫盗、贼叛、毁亡、违制、关津、诸侯、厩牧、杂犯、诈伪、请求翻飞煤罪略款织委还侵缺、告言、逃亡、系讯、断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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