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本是中国明设信清时期高级官员向皇帝报告政务的文书之一。经由内阁进来自呈皇帝阅览,凡属国家庶政,如举劾官员、兵马钱粮、命盗刑名等例行公务,均可具题。
- 中文名称 题本
- 拼音 tí běn
- 注音 ㄊㄧˊ ㄅㄣˇ
- 词性 名词
基本解释
清沿明制,仍以题本与奏本并行,但因公私事务难以明确区分,官员上奏时往往错用文书。雍正、乾隆时反复谕明题本与奏本的使用范围,规定凡钱粮、刑名、兵丁、马匹、地方民务,所关大小公事概用题本,来自用印具题。乾隆十三年(1748)废除了奏本。题本只限于高级文武官员使用,如清代的总督、巡抚、将军、都统及各部院尚书、侍郎等,少数负有言责的科道官也可具题谏言。清末由于奏折普遍使用,鉴于题本"繁复迟缓",遂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废止。《中国明存止判权情权袁宣毫变代档案总汇》:"崇祯十二年(360百科1639),关外户部司署郎中袁枢(袁可立子)题本奏辽东军饷事。"
引证解释
1、中国明清时期奏疏文种名称之一。明初臣民言事于皇帝只用奏本,1424年(永乐二十二年)规定,诸司有急务不能面陈,许具题本投进,专用于公事。
后达南该绿冷束另活百把明 沉德符 《野获编·京职·章奏异名》:"今本章名色:为公事则曰题下全依无必二银乎占小预本;为他事则曰奏本。收本之处,在内则曰会极门,在外则为通政司。"《儿女英雄传》第四歌款超到值细十回:"恰巧那个当儿,正出了满永买报阿财评再需义个内阁学士缺,祭酒的名次,题本里应得开列在前,他自己心里的红算计,下次御门这个缺八成儿可望。"参阅《明史·职官志二》。
2、简前思厂优集加官仅系谓上奏章。 明 唐顺之 《与胡梅林总督书》之四:"公书中云欲题本,可且缓之,更看消息如何。"《红楼梦》第九七回:"哥哥的事,上司已经准了误杀,一过堂就要题本了,叫咱们预备号赎罪的银子。"
格式
题本的格式明清两代基本相同。其外形为用纸折叠而成的折子,内中每幅6行,每行20字,平写18字,抬头2字,首幅上方正中写一"题"字,是为本面。自第二幅起为正文,首书具题者官衔姓名及题报事由,接叙所报事情的缘起、情节及处理意见,文尾以"谨题请旨"或"谨题奏闻"结束。末幅正中写具题年月日,月日下列具题者官来自衔姓名。封面及文尾俱加盖官印。明崇祯帝时鉴于不限字数而至文字过长,命内阁作贴黄式样,令进本官员自撮本中大意,不过百字,粘附本尾,以便皇帝阅览。从此产生了题本的贴黄制度。
处理程序
凡地方官员的题本须先送通政使司点查验收,同时具题者要备揭帖送关系衙门。揭帖为题本的抄件,内容与题本基本相同。在清代,地方360百科官员投递的题本首先经过通政司,称作通本,在京相血钢过乡笑欢苏利各部、院、寺、监衙门的题本可径送内阁,称作部本。无论通本、部本都要经内阁票拟后再呈皇帝裁定。所谓票拟就是内阁大学士对题本中所奏事情提出处理意见,写于小纸票上。纸票时称票旨,又称票签。拟具一年即皮种处理意见的谓之单签;事涉两可而拟具两种处理意见的谓之双签;关系两请之事而拟具3 种或4 种处理意见的训属编就照日则谓之三签或四签。票签拟好后夹于题本中进呈,经皇帝裁定,再由批本敌散欢处和内阁照皇帝认可的票签文字,用朱笔照录于本面上,称为批红。经正时鸡投圆振前束停足硫过批红的题本称为红本。 红本转送六科,由六科发抄关系衙门施行,并别录二通,分别成册。送内阁供史官必厂相记注的称史书;送储本科以备编纂的称录书,亦称录疏。凡题本批红的圣旨,内阁满、汉票签处的当值中书都要逐日逐件汇抄成册,名"丝纶簿"。红本的原本由六科于年终汇交内阁,存于红本库。另外,清雍正时建立副本收存制度,以防仍部达换围着记功可四止档案遗失或被人篡改。
由于清代较属报套蒸结文书档案制度的完备,虽几经流转损失,尚存于世的题本等几屋护及其副本、史书、录书并黄册等附件仍为数改食甚巨,仅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存题本就有200多万件。这些题本是封建统治者处理国家庶政的原始记录,是研究清史的第一手材料。怀界京一史馆藏清代内阁题本档案买和单基本上是按照吏户礼兵刑工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