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真空学会(Chinese Vac来自uum Society, CVS)是一个全国性的学术组织,案成立于1979年10月。学会是由来自真空科学与技术领域,击外我分布于各大、专院360百科校、研究所和公司企修业的科学家、工程师和己阶双技术人员组成。学会已发展成拥有12个地方真空学会、约植城断右混局250个团体会员化行掉和5000多个个人会员的组织。学会为科学研究者之间的学术续需化迅切好装纸交流和企业界之间的技术转让提供了重要的论坛。
- 中文名称 中国真空学会
- 外文名称 Chinese Vacuum Society, CVS
- 成立时间 1979年10月
- 学会性质 全国性学术组织
学会概况
学会宗旨
团结和动员全国真空科学技术工作者和从事真空技术科研、生产、教学、应用和经营等单位会员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真空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真空科技提高和推广,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促进真空科技创新和促进真空科技人才的成长与提高,促进真空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反映会员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会员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服务,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
主要职责
(1)通过年会、学会杂志、网站、技术咨询和真空展览等这样一些可能提供潜在商业机会的途径改善会员的满意度;
(2)通过研讨班和暑期学习班开展真空科学与技术的公共培训与教育;
(3)通过主办诸如第18届国际真空大会(IVC-18)这样的国际会议促进学会的国际化及与亚洲各国的合作;
(4)通过建立与真空有来自关的工程标准和工程师资质苏体系培育人力资源并对相关的教育作出贡献;
(5)通过推进与整合真空科学与技术加强与真空企业界的合作,开拓新的领域。为实现这个目标,得到您们各位理事、各委员会和全体会员的支持和合作是至关重要的。我诚恳地希望落还效确蛋木树您们能贡献您们的智慧和热情以完成这个使命。
业务范围
组织各类学术活动与,促进真空科学与术化协冷技术领域的国内和国际交流与合作;
. 编辑《真空科学与技术(中文版)》学报,出版各种不同的书籍、视听出版物;
. 负责将真空科学与技术导入不同的相关产业;
. 为工业厂家和政府部门提供研发战略方面的决策顾问和技术咨询服务;
. 通过培训工程人员、青少年和下岗工人普及真空科学与技术;
. 组织真空科学与技术领域的最新研发成果、高跑百渐整型育什苗刑新技术和产品展览;
. 向科学家、工程师和技术人员提供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
下设机构
学会下设5个工作委员会:
. 《真空科学与360百科技术(中文版)》编辑广歌亮候零穿差需云形手委员会;
. 咨询工作委员会;
. 真空科学技术普及和教育委员会;
. 中国真空学会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
. 中国真空网。
中国真空学会的科技活动涵盖以下领域,设有7个专业委员会:
试列声盐材. 真空工程(前身为4个分支测,即真空物理、真空获得技术、核真空以及真空测量与校准);
. 表面与纳米科学;
. 质谱分析与检漏;
. 电子材料与器件(原称为真空在电子器件中的应用);
. 薄膜;
. 显雨鲁民比真空冶金;
.显示技术
学会领导
理 事 长:许宁生(复旦谈卫裂敌权取杂紧她距费大学)
副理事长:高鸿钧(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副理事长:李言荣(电子科技大学)
副理事长:巴德纯(东北大学真空与流体工程研究谓纸盐由所)
副理事长:雷震霖(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副理事长:彭练矛(北京大学)
副理事长:王西龙(浙江真空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类)
副理事长:董振超(中国科技大学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实验室)
副理事长:于天化(北京北仪创新真空技术有限溶束粮兵怀把衡甲爱纸责任公司)
副理事长:李得天(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510所)
副理事长:苏 原(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真空设备分会)
秘 书 长:郭海明(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常务副秘书长:刘锋(中国真空学会办公室)
副秘书长: 邓少芝( 中山大学)
副秘书长: 张 群(易研复旦大学)
副秘书长: 胡 征重刘蒸素今金(南京大学)
副秘书长: 张耿民(北京大学)
副秘书长: 张波属罪守政军(清华大学)
理事阶井互引末老掌乡那会
第 八 届 理 事 会
理事长:航取鱼民顶龙搞治先许宁生
副理事长:
高鸿钧 李言荣 巴德纯 雷震霖 彭练矛 王西龙 董振超 于天化 李得天 苏 原
秘书长:郭海明
常务副秘书长:刘 锋
副秘书长: 邓少芝 张 群 胡 征 张耿民 张政军
常务理事:(49名 按姓氏笔划为序)
卜忍安 于天化 王 琛 王西龙 巴德纯 邓少芝 田修波 白海力 刘 明 刘益春
刘彭义 刘濮鲲 闫荣鑫 闫晓林 许宁生 苏 原 李争显 李言荣 李得天 杨 斌
肖旭东 宋延林 张永明 张振厚 张晓兵 张 平(北京)陈子宇 陈长琦 邵公田
胡 征 顾 宁 顾长志 徐可为 殷立新 高鸿钧 郭建东 郭海明 黄 毅 康俊勇
彭 平 彭练矛 董振超 蒋友荣 韩建华 韩高荣 惠进德 靳 毅 雷震霖 潘 峰
理事:(150名 按姓氏笔划为序)
卜忍安 于天化 元复兴 巴德纯 王 宇 王 荃 王 琛 王大巍 王小辉 王西龙
王宏兴 王承章 王保平 王晓冬 王绪丰 王琼华 王德苗 邓少芝 叶 勤 田修波
白海力 石 岩 石 峰 任 妮 伍学贤 刘 明 刘 锋 刘卫东 刘卫国 刘冰冰
刘国华 刘国青 刘秋兰 刘益春 刘敏强 刘彭义 刘濮鲲 吕维洁 孙 云 孙 凯
孙 卓 孙 强 孙兆奇 孙宝玉 孙洪波 成永军 朱 雷 许 凤 许小红 许宁生
许建斌 闫荣鑫 闫晓林 严 辉 何丕模 吴广明 宋延林 宋志棠 张 平(北京)
张 平(安徽)张 群 张广宇 张世伟 张永明 张伟文 张丽琴 张建华 张彦清
张振厚 张晓兵 张耿民 李争显 李言荣 李得天 李德杰 杨 斌 杨翠玉 汪爱英
沈 健 沈先锋 肖旭东 苏 原 苏翼凯 连水池 邵公田 邹志明 陈 旭 陈 清
陈乃克 陈子宇 陈月增 陈长琦 陈学康 周海军 周榕平 林 刚 林 红 林 晓
林 森 罗 毅 范 平 郎人和 郑殿忠 侯建国 俞 敏 俞大鹏 宫声凯 施 毅
胡 征 胡 钧 郝 刚 唐成春 夏 伟 徐可为 徐现刚 殷立新 秦志辉 郭万林
郭太良 郭建东 郭海明 钱国栋 顾 宁 顾长志 高 峰 高鸿钧 康俊勇 曹 曾
黄 丰 黄 毅 彭 平 彭练矛 彭俊彪 惠进德 曾 飞 曾正明 董 闯 董振超
蒋友荣 韩建华 韩高荣 蒙 峻 赖新春 雷 威 雷震霖 靳 毅 熊 兵 潘 峰
薛其坤 戴 宁
第 七 届 理 事 会
理事长:侯建国
副理事长:潘 峰 许宁生 高鸿钧 巴德纯 陶 梦 苏 原 邱家稳 雷震霖 王西龙
于天化
秘书长:陈 旭
常务副秘书长:董振超 刘 锋
副秘书长:张 群 曾 飞 张耿民 郭海明
常务理事:(49 名,按姓氏笔划为序)
卜忍安 马国欣 巴德纯 王西龙 王保平 王德苗 田修波 刘卫国 刘濮鲲 李得天
孙 云 孙 凯 许 生 许宁生 闫荣鑫 张 群 张永明 李争显 李言荣 李德杰
杨勤劳 沈先锋 肖旭东 苏 原 邱家稳 邵公田 陈 旭 陈长琦 林 红 罗 毅
罗崇泰 侯建国 胡 征 徐可为 殷立新 陶 梦 高鸿钧 曹则贤 黄 毅 彭 平
彭练矛 惠进德 董振超 韩建华 韩高荣 雷震霖 靳 毅 潘 峰 鞠世春 叶 勤
于天化 张晓兵 郑殿忠
理事:(158 名,按姓氏笔划为序)
中国真空学会下设机构负责人及各省市真空学会负责人:
卜忍安 万树德 于传跃 王保平 王德苗 叶 勤 刘 锋 刘国华 张永明 李德杰
杨勤劳 苏 原 林 刚 陶 梦 惠进德 韩建华 陈学康 张晓兵 郑殿忠
电子材料工艺:
方 亮 王绪丰 刘 旭 刘 刚 刘濮鲲 印寿根 孙 卓 孙 云 许 生 许宁生
闫晓林 宋志棠 李越生 杨国栋 沈先锋 邱 勇 陈 钱 季振国 林 红 罗 毅
俞 敏 柯汉奇 赵 磊 顾长志 任建昌 雷 威 戴显英
表面工程:
巴德纯 王 冬 王宇志 计 波 代明江 刘志国 吕维洁 李正邦 李争显 杨 斌
邵天敏 周榕平
表面纳米:
王 琛 刘 昌 刘 明 朱以华 何丕模 吴义政 宋延林 张 晋 张耿民 李养贤
李振声 杨春生 肖旭东 陈明树 侯建国 施 毅 胡 征 胡 钧 顾 宁 高鸿钧
崔 平 康俊勇 曹则贤 彭练矛 董振超 薛其坤 戴 宁
真空科学:
元复兴 王 勇 王西龙 王建明 王承章 乔建民 伍学贤 全宏彪 刘华荣 刘波涛
刘秋兰 刘黎明 孙 凯 朱 雷 许 红 宋 洪 张涤新 李玉江 李得天 杨晓天
杨智涵 邵公田 陆祖怀 陈 旭 陈 德 陈长琦 周 敏 林 森 胡仲安 郝 刚
殷立新 崔保群 阎荣鑫 黄 毅 彭 平 雷震霖 蔡东锋 谭效云 鞠世春
等离子:
田修波 江 南 宋云涛 谷德山 袁奎训 康小录 曹 曾
薄 膜:
马国欣 王 宇 王文军 白海力 石 峰 刘卫国 孙兆奇 何整风 余志明 张 平
张 群 张振厚 李 健 李言荣 杨会生 邱家稳 陈子宇 周白杨 周海军 罗崇泰
范 平 闻立时 徐可为 曾 飞 董 骐 董 闯 韩高荣 赖新春 靳 毅 潘 峰
第 六 届 理 事 会
名誉理事长:庞世瑾
理事长:侯建国
副理事长:潘 峰 江 南 邵公田 张仕卿 邱家稳 季国平 陶 梦 苏原
秘书长:陈 旭
常务副秘书长:谭 宁
副秘书长:高鸿钧 张 群 董振超 张耿民 曾 飞
学会顾问:董元昌 方莉莉
常务理事:(42 名,按姓氏笔划为序)
卜忍安 张仕卿 马国欣 王长梗 王西龙 王保平 王德苗 巴德纯 江 南 孙 云
孙 凯 刘鸿飞 刘卫国 许宁生 许 生 杨勤劳 陈 旭 陈长琦 李争显 邵公田
沈先锋 吴锦雷 邱家稳 杜雪春 罗 毅 季国平 张 群 张永明 庞贺伟 胡 征
侯建国 高鸿钧 陶 梦 黄 毅 韩建华 韩高荣 惠进德 蒋迪奎 靳 毅 谭 宁
潘 峰 鞠世春
理事:(155 名,按姓氏笔划为序)
卜忍安 张仕卿 于润康 马国欣 王 琛 王 勇 王万录 王长梗 王西龙 王保平
王勃华 王建明 王家文 王绪丰 王德苗 牛智川 元复兴 巴德纯 左 雷 代明江
关长文 冯其元 白海力 田中群 田行俊 田修波 叶 勤 朱 雷 江 南 孙 云
孙 凯 成建波 刘 刚 刘 旭 刘 明 刘 昌 刘卫国 刘英坤 刘南林 刘秋兰
刘鸿飞 刘维民 刘黎明 许 生 许 军 许宁生 任建昌 印寿根 闫荣鑫 肖旭东
肖效光 杨 斌 杨国栋 杨经国 杨晓天 杨勤劳 陈 旭 陈 德 陈子宇 陈长琦
陈益民 谷德山 李 健 李凤喜 李正邦 李建平 李争显 李振声 李越生 邵公田
邵淑敏 沈电洪 沈先锋 宋 洪 吴锦雷 邱 勇 邱家稳 杜雪春 陆祖怀 罗 毅
季国平 季振国 周 敏 周 锋 周白杨 周钧铭 张 平 张 兴 张 伟 张 群
张世昌 张玉忠 张永明 张庆瑜 张耿民 张振厚 张涤新 张鹤鸣 庞贺伟 金 松
金 鑫 闻一之 闻立时 胡 征 胡 钧 赵 洪 赵宝升 俞 敏 俞跃辉 贺德衍
侯建国 侯晓远 柯汉奇 施 毅 姚达毛 袁奎顺 高鸿钧 徐可为 徐江涛 唐景远
陶 梦 顾 宁 顾长志 黄 毅 黄本诚 黄光周 崔 平 曹 曾 康 宁 康小录
彭 平 彭传才 曾一平 董 闯 董亚明 董伟光 韩高荣 韩建华 惠进德 鲁世强
储继国 蒋迪奎 赖新春 蔡炳初 鲍世宁 靳 毅 谭 宁 谭效云 潘 峰 潘铁宝
薛其坤 鞠世春 方 亮 林 森 雷震霖
第 五 届 理 事 会
理事长:庞世瑾
名誉理事长:华中一
名誉副理事长:巩运明
副理事长:何炜 刘鸿飞 于溥 江 南 邵公田 赵晋荣
秘书长:高本辉
副秘书长:董元昌 袁磊 薛增泉 潘峰 方莉莉 陈旭 高鸿钧 谭宁 罗毅
常务理事(26人):
庞世瑾 何 炜 刘鸿飞 于 溥 江 南 邵公田 赵晋荣 高本辉 董元昌 袁 磊
薛增泉 王西龙 王树理 冯其元 刘其元 刘炳坤 达道安 杨乃恒 沈先锋 查良镇
张 群 费渭南 姜燮昌 黄本诚 靳 毅 韩阶平 蒋迪奎
理事(104人):
庞世瑾 何 炜 刘鸿飞 于 溥 江 南 邵公田 赵晋荣 高本辉 董元昌 袁 磊
薛增泉 王西龙 王树理 冯其元 刘炳坤 达道安 杨乃恒 沈先锋 查良镇 张 群
费渭南 姜燮昌 黄本诚 靳 毅 韩阶平 蒋迪奎 于继荣 马世太 王 琛 王 洋
王万录 王凤鸣 王建国 孔立仁 邓棠波 冯克让 叶庆镛 孙企达 孙继平 成建波
刘英坤 刘秋兰 刘保湘 任建昌 杨 斌 杨国栋 陈子宇 陈文奎 陈长琦 李凤喜
李振邦 李建民 李建平 李贵和 邵淑敏 沈电洪 吴怀权 吴俊昌 吴德忠 杜英林
陆树森 余国顺 张 伟 张树中 张振厚 张涤新 罗吉友 范垂祯 金鹤鸣 郑德修
闻立时 席光康 柯汉奇 赵 洪 俞恭谦 俞跃辉 姚锦声 贺德衍 顾丕骥 徐江涛
唐景远 陶 梦 郭惠新 黄 敏 黄 毅 黄光周 黄运添 黄松生 彭 平 彭传才
曾一平 惠进德 辜学茂 程品玉 储继国 谢翠国 鲍世宁 蓝增瑞 窦永庆 蔡炳初
蔡树铭 黎继皋 潘 峰 鞠世春
名誉理事(1人):唐叔贤
第 四 届 理 事 会
理事长:华中一
名誉理事长:刘剑峰
副理事长:董元昌 姜燮昌 庞世瑾
秘书长:董元昌(兼)
副秘书长:袁磊 高本辉 黄本诚 薛增泉
常务理事(23人):
华中一 董元昌 姜燮昌 庞世瑾 袁 磊 高本辉 黄本诚 薛增泉 冯克让 达道安
孙春祥 朱毓坤 宁国栋 杨乃恒 邵公田 吴俊昌 范毓殿 查良镇 郦大升 费渭南
唐政清 韩阶平 潘海扣
理事(108人):
华中一 董元昌 姜燮昌 庞世瑾 袁 磊 高本辉 黄本诚 薛增泉 冯克让 达道安
孙春祥 朱毓坤 宁国栋 杨乃恒 邵公田 吴俊昌 范毓殿 查良镇 郦大升 费渭南
唐政清 韩阶平 潘海扣 马世龙 马铁明 方厚民 毛祖遂 毛 羽 五莱赢 王建国
王建明 王树理 白春礼 叶庆镛 龙杰勋 刘汝能 刘保湘 刘鸿飞 刘裕武 刘炳坤
朱以漳 朱文廓 朱同庆 朱昌昌 朱 军 朱警生 孙企达 江 河 何 炜 杨锡林
陈文奎 陈正心 陈国明 陈宝请 陈建中 陈益林 成建波 戎霭伦 李文明 李旺奎
李贵阳 李毓民 吴怀权 吴 晨 吴 魁 汪学均 陆树森 张恕修 张 锻 林彰达
林立三 林权昌 茅庆业 周克崧 范垂祯 闻立时 郑有来 郑德修 姜美仓 姜祥琪
胡行方 胡炳森 俞恭谦 席光康 赵丽华 徐尧亮 徐廷伟 徐树松 夏同书 秦复元
唐菁华 黄光周 黄振武 黄 毅 彭传才 彭廷甫 戚震中 龚燕燕 董 晶 董 镛
程品玉 蒋长根 谭 宁 潘惠宝 蔡树铭 翟润生 黎继皋 戴永年
名誉理事(11人):
孟昭英 胡汉泉 谢希德 五芳霖 孙天丰 陆家和 吴祖恺 高怀蓉 龚求初 黄振邦
蔡海金
第 三 届 理 事 会
理事长:华中一
副理事长:董元昌 达道安 姜燮昌
秘书长:袁磊
副秘书长:庞世瑾 高本辉 黄本诚
常务理事(23人):
华中一 董元昌 达道安 姜燮昌 袁 磊 庞世瑾 高本辉 黄本诚 孙天丰 孙春祥
朱毓坤 杨乃恒 邵公田 吴俊昌 查良镇 费渭南 胡耀志 郭元恒 唐政清 梁春广
韩阶平 蔡海金 潘惠宝
理事(108人):
华中一 董元昌 达道安 姜燮昌 袁 磊 庞世瑾 高本辉 黄本诚 孙天丰 孙春祥
朱毓坤 杨乃恒 邵公田 吴俊昌 查良镇 费渭南 胡耀志 郭元恒 唐政清 梁春广
韩阶平 蔡海金 潘惠宝 丁日恒 马世龙 马 元 于书永 叶江川 王成智 王大明
王树理 王建明 尹锡舜 毛祖遂 许嘉龙 许振嘉 刘 学 刘保湘 叶庆镛 戎蔼伦
朱文廊 孙柏祥 孙企达 江 河 李文彦 李旺奎 李贵和 李承录 李燕声 沈宝华
邵介圣 何 炜 严济康 小 欧 岑力民 周克菘 金鸿绪 金 昌 茅庆业 范毓殿
范垂祯 郑德修 陆祖怀 陈建中 陈益林 陈宝清 陈文奎 陈 林 权 昌 林彰达
杨 铎 杨希林 杨开春 张石权 张兆祥 张 澄 张万河 张恕修 吴 魁 罗兴华
胡炳森 洪锦文 贺凤邦 姜祥祺 袁格格 郦 大 夏同书 唐箐华 郭培彬 喜光康
原汉文 徐延伟 徐尧亮 阎桂兰 黄振武 黄世贤 龚燕燕 盛树刚 董 镛 韩耀文
程品玉 蒋新元 蔡树铭 翟润生 翟瞻菜 裴永奎 缪欣荣 戴永年
名誉理事(10人):
金建中 孟昭英 胡汉泉 谢希德 王芳霖 陆家和 吴祖铠 高怀蓉 裘求初 黄振邦
第 二 届 理 事 会
理事长:华中一
副理事长:达道安 裘求初
秘书长:高本辉 (1986年学会迁北京后为董元昌)
副秘书长:袁磊 庞世瑾 王芳霖
常务理事(23人):
华中一 达道安 裘求初 高本辉 董元昌 袁 磊 庞世瑾 王芳霖 王欲知 王 献
孙春祥 金建中 杨乃恒 杨开春 查良镇 胡耀志 唐政清 费渭南 姜燮昌 郭元恒
黄振邦 蔡海金 潘惠宝
理事(89人):
华中一 达道安 裘求初 高本辉 董元昌 袁 磊 庞世瑾 王芳霖 王欲知 王 献
孙春祥 金建中 杨乃恒 杨开春 查良镇 胡耀志 唐政清 费渭南 姜燮昌 郭元恒
黄振邦 蔡海金 潘惠宝 罗兴华 张兆祥 路家和 李吉成 尹锡舜 林兆臣 高学林
范立民 李广顺 严济康 吴祖铠 林彰达 龚燕燕 洪锦文 高怀蓉 高庆达 李贵和
殷维均 吴 魁 席光康 姜 勇 陈益林 蔡树铭 钱嘉猷 徐尧亮 茅庆业 江 河
王大明 程品玉 孙企达 黄大槿 陈建中 陈云龙 王体节 范有裕 蒋新元 陈 橘
知 水 翟瞻菜 韩耀文 朱文廊 徐延伟 许振嘉 张万河 吕 泽 黄本诚 陈文奎
杨 铎 崔遂先 王宝华 王成智 胡炳森 范垂祯 李旺奎 马义元 杨希林 冯银宝
郑步京 叶江川 孙天丰 刘 学 李 一 王树理 朱毓坤 张恕修
王代翼
名誉理事(5人):
金建中 邵象华 胡汉泉 孟昭英 谢希德
第 一 届 理 事 会
理 事 长: 金建中 名誉理事长 陆平
副理事长:华中一 龚求初
秘 书 长:高本辉
副秘书长:庞世瑾
常务理事(21人):
金建中 华中一 龚求初 高本辉 庞世瑾 袁 磊 王芳霖 王欲知 孙春祥 达道安 沈鸿根
杨乃恒 查良镇 胡耀志 唐政清 费渭南 姜燮昌 郭元恒 黄振邦 董元昌 潘惠宝
理 事(79人):
金建中 华中一 龚求初 高本辉 庞世瑾 袁 磊 王芳霖 王欲知 孙春祥 达道安 沈鸿根
杨乃恒 查良镇 胡耀志 唐政清 费渭南 姜燮昌 郭元恒 黄振邦 董元昌 潘惠宝 高学林
赵景柏 李广顺 王凤鸣 黄锡森 徐尧亮 陈云龙 黄大槿 张兆祥 何 炜 韩丽瑛 陆家和
席光康 徐廷伟 王金城 林彰达 程谓纶 范有欲 张恕修 钱嘉猷 王玉贵 袁幼心 吴 魁
姜 勇 尹锡舜 泮大玉 张万河 梁桐枝 陈文奎 朱毓坤 黄东昌 郑步京 蔡海金 代昌鼎
茅庆业 郭培彬 李旺奎 汪南豪 胡炳森 范垂祯 崔遂先 马义元 黄本诚 知 水 王树理
王宝华 江 河 张永铭 王体节 蔡树铭 王大明 陈建中 牛运德 邹德三 王永乐 王永乐
张 凯 夏里扬
名誉理事(4人):
邵象华 孟昭英 胡汉泉 谢希德
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学会名称为中国真空学会; 英文名称为 Chinese Vacuum Society,缩写为 CVS。
第二条 中国真空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是由中国真空科学技术工作者和从事真空技术科研、生产、教学、应用和经营的科技工作者和有关单位自愿组成并经民政部依法登记,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全国性、学术性和非营利性的科技社会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国真空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中国真空学会的宗旨是:
团结和动员全国真空科学技术工作者和从事真空技术科研、生产、教学、应用和经营等单位会员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真空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真空科技提高和推广,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促进真空科技创新和促进真空科技人才的成长与提高,促进真空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反映会员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会员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服务,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
第四条 中国真空学会贯彻国家发展科学技术工作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发挥学会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办成真空科技工作者之家。
第五条 本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协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学会住所设在北京市石景山路23号,邮编:100049。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学会的主要业务范围:
1.在真空科学技术与应用学科领域,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真空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
2.编辑出版中国真空学会学报(会刊)──《真空科学与技术学报》及真空科技书刊和相关的音像制品。
3.组织真空科技工作者发挥咨询和顾问作用,对我国真空科学技术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提出建议,促进真空科学技术与国民经济相结合;接受委托进行真空科技方面的项目评估、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科技文献和标准的编审。
4.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真空科学技术基础知识;开展真空科技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捍卫科学尊严、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生产技术;开展青少年真空科技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素质 。
5.举荐人才、表彰奖励在真空科学技术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会员和科技工作者。
6.积极开展民间国际真空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民间国际科技合作。中国真空学会作为国际真空科学技术与应用协会的正式成员,积极发展同国外真空科学技术团体和真空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7. 组织举办真空科技和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交流展览会;发布真空科技发展和产品生产、市场信息;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投资或参股举办符合业务范围的实体机构。
8.反映会员和真空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维护会员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9.充分利用、发挥现代信息化手段,办好"中国真空网",向国内外宣传本学会工作、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展示我国真空技术及产品水平、联络广大会员。
10. 开展符合学会章程、有利于真空科学技术发展的社会公益活动 。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外籍会员、团体会员、荣誉会员。个人会员又分为高级会员、普通会员、学生会员。凡拥护学会章程,符合会员条件,有加入本会意愿者,可申请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条件:
1.个人会员:
(1)具有讲师、助研、工程师以上技术职务或取得技术职务资格的真空科技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可申请高级会员;
(2)真空科学技术相关专业高年级本科生、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在校研究生可申请学生会员;
(3)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在科研、教育、生产单位从事真空科学技术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或虽非高等学校本科毕业但已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相当于上述学术水平者;
(4)对真空技术革新和科学实验活动有一定的成就和贡献者;
(5)热心和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管理工作者。
2.外籍会员:
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对我国友好,热心支持本会工作并愿同本会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的外籍真空科技工作者。
3. 团体会员:
凡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真空科学技术及产品的教学、科研、生产和使用、维护、经营工作,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积极支持学会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或社团(含大专院校的系)。
第十条 入会程序:
1. 个人会员
由本人申请,本会会员介绍或经由单位申报、本学会专业委员会或地方真空学会推荐,报中国真空学会审查批准正式为学会个人会员。
2.外籍会员
本人提出申请,本会两名会员介绍,报经常务理事会讨论批准,并报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协备案,可成为学会外籍会员。
3.团体会员
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经常务理事会讨论批准,可成为学会团体会员。
4.由学会办公室颁发按照中国科协制定的统一编码规则,有会员登记号的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的权利:
(1)个人会员:
① 有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② 对学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监督权;
③ 参加学会的活动;
④ 取得有关的学会刊物和学术资料;
⑤ 有取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
⑥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外籍会员:
① 优惠得到学会的刊物和学术资料;
② 可应邀参加学会在国内主办的学术会议;
③ 可应邀参加学会举办的国际性学术会议。
(3)团体会员:
① 优先选派会员和科技人员参加学会的有关活动;
② 对学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监督权;
③ 优惠取得学会的刊物和科技资料;
④ 可优先要求学会给予技术咨询及有关信息服务;
⑤ 可委托学会举办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等活动。
2.会员的义务:
(1)遵守学会章程 ,按规定缴纳会费;
(2)执行学会的决议,维护学会的合法权益,完成学会所委托的工作;
(3)积极参加学会举办的学术活动,撰写学术论文和科普文章;
(4)弘扬科学精神,遵守科学道德,不断更新知识;
(5)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协助学会发展会员。
第十二条 荣誉会员
荣誉会员是学会授予会员的终身荣誉称号,年龄在六十岁以上(对外籍荣誉会员不受会员与否和年龄限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由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推荐通过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荣誉会员条件:
1.学术上有突出成就,在真空界有一定影响;
2.在真空科学技术或生产建设上有突出贡献;
3.在学会工作上有特殊贡献。
第十三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未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学会活动的,在学会向其提示后,在一年内仍不履行学会规定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不缴纳会费者,不能成为学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 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学会章程;
2.制定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3.选举和罢免理事;
4.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5.决定终止事宜;
6.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真空学会和本学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及团体会员单位选派代表参加中国真空学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八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但提前或延期换届一般不超过1年。
第十九条 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条 理事人选应是学术上有成就、学风正派、热心学会工作的科学家、专家和科技工作者,以及热心和支持学会工作并从事有关真空科技管理的管理工作者。
理事会组成要老、中、青相结合。理事会理事应在充分酝酿、民主协商基础上按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为:
1.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3.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4. 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8.领导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开展工作;
9.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10.聘请名誉理事长和顾问;
11.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2/3以上(含2/3)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到会理事2/3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不能到会,可委托代表参加,并有委托投票权。
第二十四条 本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一条中第1、3、5、6、7、8、9、10款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七条 学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工作作风民主;
2.在本专业学科和业务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的著名专家、学科带头人或有较大影响的人士;
3. 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届满时)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届满时)不超过65周岁,理事长不得兼任其它学会的理事长(会长)和法定代表人;
4.热心学会工作,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
6.具有全民事行为权利。
第二十八条 学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候选人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九条 学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最长任期不得超过两届。担任社团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以上领导职务不得超过2个。对任期内业绩突出,会员认可的秘书长,经常务理事会提名,理事会2/3 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学会公示后,报经中国科协审查同意,并履行民主程序后,可再延长一届任期。
第三十条 学会理事长为学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需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一条 学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
2.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学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理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权,由理事长委派或常务理事会指定一位副理事长代行职权。
第三十二条 学会根据工作需要下设:
1.若干专业委员会(分会);
2.学报(会刊)编辑委员会(并设编辑部)、普及和教育委员会等若干个工作委员会、中国真空学会网站。学报主编、网站站长为理事。
3.学会办公室。
学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接受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领导,新设立机构须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科协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向民政部提出登记申请。经民政部批准登记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三十三条 学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4.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5.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四条 学会经费来源:
1.会员缴纳的会费;
2.国内外单位、团体和个人的资助和捐赠;
3.政府资助;
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学会举办各种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5.利息;
6.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条 学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六条 学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七条 学会必须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八条 学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 学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 学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 依法 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一条 学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二条 学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条 对学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四条 学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请中国科协审查同意,并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五条 学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六条 学会终止动议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请中国科协审查批准。
第四十七条 学会终止前,须在中国科协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 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八条 学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九条 学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中国科协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学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学会章程经2009年11月28日第七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会理事会。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