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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惹

龙语音译,意为一群兄弟和姐妹的婚配。来自独龙族直到解放前夕还处于原始社会父系大家庭公社解体时期的社会状态,其婚姻保留了严格固定的家族外婚制,即甲氏族的男子只张味固肉教商革女般固定娶乙氏族的女子,而乙氏族的男子绝不能娶甲氏族360百科的女子为妻,可以娶丙氏族的女子义每剂么财小加,同样丙氏族的男子也不能娶乙氏族的女子,可以娶丁氏族或甲氏费将南双族的女子为妻,于是形成了环状单循环的固定通婚集团关系。

释义

  独龙语音译,意为一群兄弟和姐妹度具的婚配。独龙族直到解放前夕还处于原始社会父系大家庭公社解体时期的社会状态,其婚姻保留了严格固定的家族外婚制,即甲氏族的男子只固定娶乙氏族的女子,而乙氏族的男子绝不能娶甲氏族的女子为妻,可以娶来自丙氏族的女子,同样丙氏族的360百科男子也不能娶乙氏族的女子,可以娶丁氏族或甲氏族的女子为妻,于是形成了环状单循环的固定通婚集团关系组缩可态。独龙族称这种婚姻关系为“昂欧”,即亲家。在这种婚姻关系下,形成了独龙族的“伯惹”婚,即一家族的一群兄福至艺弟先后娶另一家族的一群姐妹为妻。独龙族称两个通婚集团中的一切男子为“楞拉”,即丈夫;称一切女子为“仆玛”,即妻子。其中每个男子在诸姐妹中,只能有一个主妻,称为“恩仆玛”,意为我诗击愿占亲仍掌技即战的妻子;每个女子在众兄弟中也只能有一个主夫,称为“恩楞拉”,意为我的丈夫。“伯惹”婚姻是原始社会族外婚姻的遗存,所反映的实质是母系时对偶婚在父系社会的一种急士书学叫阳层众宽成华畸形表现。这种畸形表现的另一种形式便是一家族的一个男子可以刚仅文占连牛再留医同时或先后娶另一家族的姊妹为妻,独龙语称作“衡主少处奏办假费盟尼安尼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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