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d.aap5.com/20230209/t01e7eedd5c5b3f6680.webp)
《日本最低生活保障法研究》是2007年6月1日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一本图书,作者是韩君玲。
- 中文名 日本最低生活保障法研究
- 定价 18.00
-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 作者 韩君玲
- 出版时间 2007年6月1日
内容简介
本书从法学的视角出发,全面考察了来自二战后日本最低生活保障法制建设所走过的道路,深入阐述了日本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法的基本内容与特征,并对日本最低生活保障法制的现状、存在的360百科问题与今后的发展方向进行了细致的论述与分析。
本书收集和引用了大迫源依南殖乱量珍贵的日文第一手资料,反映了日本最低生活保障法制的最新学析改安仍请备专视察厚亮术研究动态和实践发展状况,对中国最低生活保障法制的建龙凯受今感气复设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启示作用。为便于读者理解,附录部分翻译了有关日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行政资料,伤苗否顺坚剂织这些资料大多是国内首次译为中文,对研究者及相关立法人士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编辑推荐
本书的目发钟曾活的在于可以使读者对日本的生活保护法制即最低生活保障法制有一个较为全面的、器修丰府系统的了解与认识,从而深刻理解西方先进的烧格雨革序衡困况报法制国家,其社会保障法制确立与完善所选择的路径,为当代中国相关制度建设有所新字素病术扩机减试裨益。 本书收集和质往茶引用了大量珍贵的日文第一手即原始资料,用实证分析的方法较为客观地阐明了日本二战后生活保护法制所走过的道路,并反映了日本官僚或立法者思想意识的自我变革过程;归纳和梳理了日本生活保护行政及司法的现状,对其中有影响的、典型的判例也做了必要的介绍与点评;反映了日本关于生活保护法制的学术研究动态。
作者简介
韩君玲,女,1965年生,陕西西安人。1986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9年7月北京大学研究生杆生院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0年赴日留学,1998年3月日本国立广岛大学研究生院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4月至2007年3月在华东政法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现为北京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律系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和社会保障法。
图书目录
前 言一
来自 第一章 旧生活保护法的制定背景
一、终战后的社会状况
(一)人360百科口剧增与失业问题
(二)终战后的国民生活
二、终战后的社会救济立法状况
(一)当时的有关社会救济立法
(二)GHQ和日本政府优美电继钟经赵影起却培的对应
第二章 旧生活保护法的制定过程
一、厚生省与GHQ的交涉
二、帝国议会关于旧生活保护法案的讨论
(一)关于国家责任
(二)关于无差别平等原则及其适用除外规定
(三)关于生存权
(四)关于争讼权
(五)关于民生范排草洲封协苦养广雨征委员
第三章 旧生活保护法的内容及特征
一、洲兵攻物标似单据旧生活保护法的内容
(一)国位服破席治小家责任原则和无差别平等原则
(二)生活保护的权利性
(三)生活保护的对须混半革象
(四)生活保护的机关及实施
(五)生活保笔经西策物清助求护设施
(六)生活保护基准
(七)生活保护经费
哥浓族物愿元减担 二、旧生活保护法的特征
(一)具有现代企乎城例封候重价社会保障法性质的旧生活保护法
(二)欠完备的旧生活保护法
(三)具有治安对策性质的旧生活保护法
(四)具有临时措施性质的旧生活保护法
争袁右米须承究限州 第四章 旧生活保护法实施上的问题
一湖径经官引深积得还充、生活保护的基准
(一就顶飞执)制定生活保护基准额的应有方法
(二)生活扶助费基准额的设定
二、不服申诉
(一)厚生省的见解
(二)省令修改后的不服始送村垂或申诉制度
三、民生委员
(一)制度概要
(二)实施中的问题
距足象半推 (三)作为辅助机关之民生委员制度的动摇
四、其他问题
第五章 新生活保护法的制定过程
一、旧生活保护法全她斯玉秋存生曾班供将面修改的准备
二、新生活保护法案的制定方针及问题
三、新生活保护法案的内容
四、国会关于新生活保护法案的讨论
(一)关于生活保护请求权治断派意前势往及不服申诉的讨论
(二)关于无差别平等原则适用的讨论
(三)关于最低限度的生活基准的讨论
(四)关于民生委员制度的讨论
(五)关于医疗扶助的讨论
(六)关于国家财政负担的讨论
(七)其他
第六章 新生活保护法的特征与问题
一、帮助自立法目的之确立
(一)消极说
(二)积极说
二、基于生存权原理之生活保护请求权的确立
(一)国内外人平等的适当性
(二)判例的展开与动向
三、保护的补足性
(一)保护的补足性含义
(二)保护的补足性与民法扶养的关系
(三)他法扶助优先
(四)急迫情形之保护
四、基于国家责任之最低生活保障与其基准
(一)最及量矛机根通谁劳低生活基准之法的规定
(些析映直哥加留考延益父二)生活保护基准制定行为之法的性质
(三)生活保护基准之制定内容
(四)生活保护基准制定行为之法律规制
五、被保护者权利及义务的明示
(一)被保护者的权利
(二)被保护者的义务
六、不服申诉制度的确立
(一)有关保护的决定、实施处分提出的不服申诉
(二)有关其他处分提出的不服申诉
(三)审查请求和诉讼的关系
结 语
附录一 关于日本生活保护制度的法律法规
生活保护法
生活保护法之保护基准(节录)
关于救护设施、更生设施、职业介绍设施及宿所提供设施的
设备及运营之最低基准
民生委员法
附录二 日本生活保护行政的相关资料
2005年度不同家庭类别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准(月额)
的具体事例
生活保护费的决定方法
生活扶助基准额的推移
生活保护法被保护家庭数等的推移
参考文献一
后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