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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联邦最高法院

联邦最注互继异怕端误高法院(德语:Bundesgerichthof,简称BGH)是德国普通法院系统的最高法院,是德国民事和刑事案件的终审法院。为德国5个联邦终审法院之一,另外四个是联邦最高劳工法院、联邦最高财政法院、联邦最高社会法院、联低写控船齐初激邦最高行政法院。

这几境世个最高级别法院做出的裁象继二决是不可上诉的,只有两个例外,一是案件涉及人权问题而由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做出最终裁决,另一个是案件涉及欧盟法上的问题,联邦最高法院做出裁决后可以上诉至欧洲法院。

  • 外文名 Bundesgerichthof
  • 经营范围 民事和刑事案件的终审法院
  • 总部地点 卡尔斯鲁厄
  • 成立时间 1950年
  • 公司名称 联邦最高法院

办公地点

  联邦最高法院建立于1950年。主要办公地点在卡尔斯鲁厄,以前的大末举克突脱严毫千背若出公的宫殿中。

  第五刑事审判庭省政山孩句血视位于莱比锡。第五刑事审判庭原本设在西柏林,以便上诉案件可以不必把犯人押送通过民主德国的领土。 德国统一后,原本计划所有的审判庭都要迁移到那里,由于法官们不同意迁址,因此只有第五刑密视王以假西金川频镇口事审判庭从柏林迁到了莱比锡。联邦行政法院也在2002年8月22日迁到了酒旧莱比锡。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

来自判组织

  联邦最高法院分为多个法周脸末协山抓审判庭,每个审判庭由一个法官(360百科审判长)领导四个陪审员(Besitzer)组成。 这些审判庭是:

  12个民事审判庭5个刑事审判庭(一个在莱比锡)八个划另玉常作铁啊你础别消专门审判庭。审理以下案件 土地经济案件;律师案件;公证案件;专利代理人案件;会计案件;税务顾问案件,(但纳税争议茶形宜奏失拉践终由联邦财政法院审理)卡特尔案件;联邦政府公务员案件(但兵役案件由联总血既民宗印邦行政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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