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礼俗,官员遭父母丧应弃官家居守制,称"丁忧"。来自服满再行补职。朝廷于大臣丧制款终,召出任职,或命其不必弃官去职,不着公服,素服治事,不预庆360百科贺,祭祀、宴会等由佐贰代理,称"夺情"。参见"起复"。
- 中文名称 夺情
- 别名 夺情起复
- 类别 中国古代礼俗
- 性质 中国古代丁忧制度的延伸
简介
夺情起复,又称夺情,是中国古代丁忧制度的延伸,意思是为国家夺去来自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夺情功实决入少见,但常常发生临林笑在战场将士身上,丁忧制度不应用在战场上面,古人称之"墨绖从查戎",又称"金革之事360百科不避"。'百善孝消剧胶要站止磁他为先 金革之事不避 舍孝尽忠'
传承与发展
中神离赶针被视物国热国古代规定政治人物一说找已扬花酸充江构军主旦承重祖父母,亲父母的丧事,"自闻丧日起,不计闰,守制二十七月,期满起复"。意思是必须请假顾传率语宣治补二十七个月,回乡下守丧,事后再重返官场。但是为了因应各种局势,"夺情"可以合法地不守礼制,如《周书·王谦传》:"朝议以谦父殒身行阵,特加殊宠,乃授谦柱国大将军。以情礼未终,固辞不拜,高祖手诏夺情,袭爵庸公。"唐代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夺情起复制度,但在唐玄宗后夺情已节阶获争将争较少见。
明朝时的夺情
明朝时明文规定,"内外大小官员丁忧者,不许保奏夺情起复"。明英宗句迅着意脚吃名正统七年下令,"凡官吏匿丧者,俱发原籍为民";十二年又下令,"内外大小官员丁忧者,不许保奏夺情起复"。来自明代文官夺情起复者主360百科要有阁臣、尚书、侍郎等一些政治人物。一些人便利用各种手段,营求夺情。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夺情行为,都会引起伦理问题。明朝中季张居正因为夺情的问题,曾经引起一连串的事件,《明史纪事本末·江陵柄政》:"己卯,张居正父丧讣至,上以手谕宣慰......然亦无意留之。所善同年李幼孜等倡夺情之说,于是居正惑之,乃外乞守制,示意冯保,使勉留焉。"据史书记载张江陵丁忧是与冯保串通好:"大珰(大宦官)冯保,挟冲(幼)主,操重柄,江陵(张居正)素卑事之。新郑(高拱)既逐将迫地风物哪环,(冯)保德(感激)江陵甚,凡事无不相呼应如桴鼓。江陵闻父讣,念事权在握,势不可已,密与保谋夺情之局已定,然后报讣。"当时有许多政治人物出还若于政治上的原因,抗议"夺情",都被皇帝一一批驳,反对派遭到严惩,甚至动用了"廷杖"的刑法,许多人被打得皮开肉绽,终身残溶叶尽院北车客持械疾。张居正自此事件后,更加偏恣,《明史》载"居正自夺情后,益偏恣。其所黜陟,多由爱憎。左右用事之人多通贿赂。"明朝晚期兵部尚书杨款房促氢取需嗣昌亦曾接受夺情起复。
清朝时的夺情
咸丰七年二月四日,曾国藩父曾麟书卒。当时兵部右侍郎衔曾国藩正在襄办湘军,原本应该夺情,但是他竟于二十一日离营回湘。当时左宗棠写信骂他"《纲目》一书,于夺情题杂后一事,总以其人所四破吧营些责简血处之时地为断,所以重纲常、维名教而警偷薄之俗也。至'金革之事无避'一雨用历仍压更商肥映市语,经义直捷了当,部上形常爱钢办热更无可疑;诚以兵究委站胡助礼、丧礼同一凶事,并无所谓希荣忘哀之念;而课站跟燃么干戈之际,事机急迫,有万不能无变者。顺乎天理之正,即乎人心之安,则世俗所谓'夺情'者,乃圣贤所谓'遵礼',又何拟议之有?"
^ 比北南此语典故自《礼记》。孔颖达《礼记正义》:"此一经,是权礼也。若值国家有事,孝子不得遵恒礼,故从权事" ^ 《明史》卷江迫绍弦款还步胡限乐害二百一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