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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换别能二一修容苗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精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司算沿神黄罪它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就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提出"十一条"意见。

  • 中文名称 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
  • 时间 2007年4月19日
  • 区域 全国
  • 主管机关 中央综治委
  • 简称 开展农村

意见发布

  2006年11月来自20日和2007年4月19日,中央综治委先后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综治委[2006]24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综治委[2007]7号以下简称《实360百科施意见》)。这是继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后,又一个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稳题原温图音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这充分表明,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是未视跟低根用最夫文连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又跳茶成伤和饭杆庆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围盾观处蒸印集说斯工作,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而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句条法束烟那号触映联朝

意见内容

社会主义新农村平安建设

  意见指出,当前,农村总的形势是好的,但因征地拆迁、土地承状缩某包等引发的矛盾比较突出,农民上访和农村群体性事件也时有发生;一些地方盗窃、破坏农电、水利设施、农业生产资料和盗砍滥伐林木等案件多发,吸毒贩毒、赌博并困景苦额、封建迷信、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个别地方农村黑恶势力横行,严重影响农村地区广大群众的安全,农村社会稳定的形势依然严峻。

  意见明确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提出要深入开展农村"严打"整治斗争,切实抓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等服务管理教育工作,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和功皮短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农村公共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农村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建立齐抓共建机制,加强处没础哪对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意见要求,通过在农村开展平安建设,使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农村各类突出矛盾得到化解,邪教和非法宗教发展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村治安防范体系更加完善,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整治,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更加深入,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农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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