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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协会

彩云协会是以高素质青年为主要力量,以农村、农民、学校、学生为主要服务对象,来自广泛团结社会各继击书千预末守势界有志人士,旨360百科在整合资源、振兴教育、服务社会的,爱国进步的社会公益性组织。彩云协会在2010年末就开始运行,2011年2月27(彩云协会生日)日于山东青岛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宣告成识毛立,2011年3月15日在中国石升距送想雷究油大学(华东)正式注册,成为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领导下的高校组织,即青岛分沉年灯城十会成立。2011年8月24日在云南省昭通市达弦南关往只镇雄县注册,成为共青团镇雄县委固入算架员会领导下的青年公益组织些艺一---社会团体,自此彩云协会立足各高等学校分会,迈向社会的格呼级季号袁再降井子局初步形成;立足云南,面向大西南,走向全中国的态势初见端倪清哪弱占等件皮请定

  • 中文名称 彩云协会
  • 主要服务对象 农村、农民、学校、学生
  • 宗旨 整合资源、振兴教育
  • 开始运行 2010年末

发展历史

彩云协会活动图片精选

  截至2013年5月15日,协会已经拥有青岛、北京、级体各哈尔滨、福州、西安、武汉、昆明、绵阳和南京等地区高校和区域性分会近十余个 ,组建高中学生工作组,形成了以区域分会为先锋、高校分会为主要力量,高中工作组为后备生力军的组织系统。逐渐创建了以实业扶持公益,以半叶香公益提升实业社会价值的"实业与公益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正在或者已经打造了筹建全来自国最大的公益图书馆,赴偏远山区支教调研,举办大学预科班和高考报名咨询会,举办彩云协会明志讲坛,筹建支教基地等一大批说左环此耐温渐品牌活动。

  协会源起

  彩云协会于2010年秋由郭召旭、皇甫云龙、李斌、杨世宇、熊敬文、张涛、载存左格呼采下笑千第内李旭东、曹骏等人发360百科起筹建,最初目的是建设一个以云南经济教育建设为主要服务方向的全国高校大学生公益联盟

  "彩云"二字源自云南美称"彩云之南"之"彩云"二字。随着彩实无成级根血云协会的发展,面向的对象从云南逐渐扩展到大西南片区,并且"彩云"二字也有了其更深刻的含义,即"吉祥、美丽、和谐、幸福"之意。故"彩云之音"即是"吉祥之音、美丽之音、和谐之音、幸福之音"。彩云协会也从以前的定位转化为纯公益的青年组织。

  公益理念

  平衡财富

  在暴力、政府、企业、公益组织四架拉动社会发展的马车中,公益组织的功能在于平衡社会财富。平衡之根本在于创造,利用社会资源、创造社会财富,自力更生以达平衡之效。

  授人以渔

  公益的目的不只在为饥渴者送上一个面包与一杯水,而是要让镇花操女矿转头饥渴者在吃了面包喝了水后懂得自己去寻找下一个面包与下一杯水。要改变社会现状就要从改变一个人开始。如扩了手表旧视展觉血旧盐果一个人在接受我们的公益帮助后想到的是下一次再享受或下一代再享受,那我们是失败的,我们不做这样的公益。所以我们更希望以"授人以渔"的方式帮助我们的服务对象,希望能够通过改变他们的不良习惯,改变他们的不正确的思想,交给他们自立自足的方式和方法。

  时效公益

  公益是有时效性的,任何一个受助者都等不到我们故制情侵况研罪村们家缠万贯的时候,所以,我们为公益,不仅需要及时还需要效率,我们希望能够在尽短的时间内向服务对象提供最适合他们的帮助。能做多少是多少,不因我们能力有限而不为公益,如报制落慢杀等相处将云果要成就一片沙滩,那么我们彩云的每个人都愿意成为一粒快乐的沙子,默默为这个社会奉献着自己的微薄力量。

  持久教育

  一个社会、一推等细备严必个国家乃至一个民族之所以长盛不衰,是因为教育的点点滴滴都根深于他们的子孙。所以教育才是根本促矿备的一服型跟曾单很,是一个民族长久不衰的根本细花式院井盐。而要从做好教育就必须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不因短期目标或是效果而动摇了公益教育的长远性。

  尊重每个受助对象

  人人平等。我们在讲求教育公平的时候,更不该忘记人人平等。无论时帮助者还是受助者,我们都必须相互尊重。只有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帮助,建立起来的公益压减喜调丝才能够帮助每个受助者成长为自信独立的人,才能给使其具有独立人格和自由夫钢另案儿具娘形降项翻思想,不仅怀揣感恩,还能够更方立配黑及支案好的传承公益爱心,帮助和教育好下一代。

  公益改造人一穿红带导表威

  我们向社会提供服务,但最终目的不是服务本身。彩云通过服务社会,帮助服务对象,向社会提交最终的"产品"--经过改造的人。改变一个自卑的孩子,使他重获自信;改变一个病危的孩子,使他能够重获健康;改造我们自己,是我们都拥有爱心和激情。改造或是改变并非改掉人该有的本性,而是帮其改掉不足和胆怯,帮其提升能力和素质,使其成为一个个具有独立人格和自由思想的人。

乡村支教图集

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彩云协会在2010年末就开始运行,2011年2月27日青岛分会成立,2011年3月15日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正式注册。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彩云协会,简称彩协。英文名称:Cai Yun Association.

  第二条彩云协会是主要由全国各大高校云南籍大学生、云南各界有志青年或青年团体以及其他关心、热爱云南经济及教育等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的社会青年组成的,立志为云南经济和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身力量以反哺云南教育的社会青年组织。

  第三条彩云协会的基本任务是组织和团结全国各大高校云南籍大学生、云南各界有志青年和其他关心、热爱云南经济及教育等事业的社会青年,为本会所有会员搭建一个学术、文化交流和创业交流平台,广泛开展感恩家乡教育活动,全力支援家乡建设;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提高会员实践能力,探索民生致富道路;树立好并维护好云南省人民的优良形象,增强云南青少年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为云南经济、教育等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引入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并在此过程中发展壮大以实现自身社会价值。

  第四条云南彩云协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拥护云南省经济和教育等事业建设和发展的大政方针。

  第五条彩云协会的组织原则参照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本团体常住云南省昆明市。现暂时定住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第二章 会员和委员

  第七条彩云协会实行个人-团体会员混合制,由全国各省市或地区的相关青年组织、全国各大高校云南籍学生联合会等联合组成,单个会员实行终身制且在四十五周岁之后不再从事协会具体事务。凡依法成立、承认并拥护本章程、自愿申请加入彩云协会的青年或青年团体,经本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取得会员证书后即成为本会会员。本会会员必须服从所在地彩云协会分会管理,对还未成立分会的地区暂由该新入青年团体处理分会事务,负责人由该团体推荐,本协会总体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第八条彩云协会的委员,由各各分会推荐、协商产生的代表和本会特别邀请的本省或省外相关热爱云南经济及教育事业的各族各界青年的代表出任。

  第九条 各分会的权利

  一、各分会有向本会推荐委员的权利;

  二、各分会有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各分会有根据本会的决议精神,独立开展本团体会务工作的权利;

  四、各分会有提议修改章程并派代表参与章程修改的权利。

  第十条 各分会的义务

  一、各分会有遵守本会章程和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在执行的前提下,可予保留;

  二、各分会有向本会交纳会费、报告团体的合法权益,反映各族各界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第十一条各分会在未经本会总部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解散该分会。任何分会的成立与解散必须向总部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经本会总部委员会讨论并通过后方可成立或解散分会。任何分会主要负责人都没有权利解散其所在分会。对于解散的分会会员个人,可依据本章程,独立入会或经批准直接加入其他分会,本会承认其会员资格。

  第十二条各分会如果违反本会章程,由本会常务委员会分别依据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撤销其主要负责人职位或开除出本会的处分;受处分者有请求本会全体委员复审议一次的权利。

  第十三条 彩云协会附属会员组织

  一、彩云协会附属会员组织是彩云协会为本会赚取必要的活动经费而组织的由总部委员会直属并执行本会特殊任务的组织。彩云协会附属会员组织主要负责人总部委员会特殊任命,其必须对总部委员会负责。

  二、彩云协会附属会员组织成员可以不是本会会员,其成员的发展与考核由该组织自主进行。

  三、本会会员可在经过本会附属组织考核后成为该组织的成员。该组织成员除享受本会会员部分待遇外,还享有该附属组织的成员待遇。

  四、彩云协会附属会员组织的任务是为本会赚取必要的活动经费,同时为本会会员提供实践的机会和平台。

  五、彩云协会附属组织所集经费在非特殊情况下,除由该组织必要的组织支出,剩余的百分之二十上缴本会总部财务部管理。

  六、本会总部委员会规定在无特殊要求外,该组织在本会总部委员会席位为二个,常委席位为一个,总席位不超过两个。

  第十四条 委员的条件

  一、本会委员必须承认本章程,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本会委员应是在全国各地区各高校中有一定影响的云南青年杰出人才或青年学生代表;

  三、本会委员应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代表个高校中大多数云南学生或各地去云南籍青年在本会中认真履行有关权利和义务;

  四、本会委员必须非常熟悉云南各地区相关特色产业,地域优势,交通网络,各大企业及相关信息;

  五、本会每届委员出任时,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除特别需要外,常务委员当选时,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六、每届总部委员会委员的平均年龄不得超过三十岁,常务委员平均年龄不得超过三十五周岁。

  第十五条 委员的权利

  一、委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委员有对本会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三、委员有参加本会和当地彩云协会分会举办的活动,要求本会维护委员合法权益的权利;

  四、委员有要求、督促本会所有成员维护云南省合法权益的权利,有检举,批评破坏云南人民形象或合法利益的个人或团体的权利。

  第十六条 委员的义务

  一、委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积极参加本会工作的义务;

  二、委员有维护云南人民(包括本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了解和反映云南各时期经济和教育发展的相关信息,了解和反映各各分会以及省外各族各界人士有关本协会建设和云南教育建设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三、委员有向本协会提供相关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第十七条委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由本会常务委员会撤销其委员资格。

  第十八条会员和委员都有退出本会的自由,退会前应提出书面申请。分会的退出称为分会的解散。

  第十九条 会员条件及义务

  一、本协会所有会员必须承认并拥护本章程,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注意自身形象,自然端庄,谈吐有礼;

  二、本协会所有会员有必须认真履行总部委员会决议和所在分会委员会决议,全力维护云南人该有的尊严和合法利益,维护本协会正当利益及形象的义务;

  三、本协会所有会员有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义务;

  四、本协会所有会员有监督各自所在分会及总部委员会,主席团等机构和本协会其他会员个人的工作及行为并向总部委员会举报的义务;

  五、本协会所有会员有向所在分会或彩云协会总会定期缴纳一定会费的义务;

  六、本协会所有会员有维护彩协荣誉,发扬彩协精神的义务;

  第二十条 会员的权利

  一、本会会员有参加本会总部和各分会举行的一切公共活动的权利;

  二、本会会员有监督各会员个人及机关的工作,并有向协会总部委员会或分会委员会要求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个人和团队给予处分的权利;

  三、本会会员有向本会提出合理要求和建议的权利;

  四、本会会员有为自己有关为本协会工作而开展的项目申请金费的权利;

  五、本会所有会员有向本会推荐会员,并有要求对优秀的会员个人或集体给予相应的表彰的权利;

  六、本会会员有请求分享本会所拥有的所有社会实践经验,学习资源以及志愿心得的权利;

  七、本会会员有向本会请求提供社会实践、实习机会为其联系就业岗位的权利;

  八、本会会员有向本会申请给予自身学习,生活以及心理上的帮助的权利;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二十一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彩云协会总部委员会。彩云协会总部设在昆明,现在暂时定在青岛。注:机构设置参见附表1.

  第二十二条总部委员会由各各分会推荐、协商产生的委员和本会特别邀请的委员组成。每届全国委员会名额、名额分配方案,由上届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决定。每届任期内有必要变更委员名额及相关事宜,由本届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三条本会总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如遇特殊情况,经常务委员会决定,可提前终止或延长任期。

  第二十四条本会根据各分会的会员多少及分会规模,为其指定本会总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席位,各分会指定席位最多不超过三人。各分会在本会指定席位的人选工作变更后,由新任人选替补。

  第二十五条确需变更、增补委员时,由所在分会或推荐单位提出变更、增补理由和人选,报请常务委员会确认;各分会认为有必要变更本分会参加总部委员会的指定席位委员时,可按规定替补,并报请常务委员会确认。因工作需要,由总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增补的常务委员会委员需通报总部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总部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等若干人。主席、副主席由总部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在特殊情况下,可由常务委员会予以调整和增选。总部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同是常务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七条总部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一般举行两次,会期由常务委员会确定。

  第二十八条彩云协会所有任职人员的产生按照能者居之的原则进行公开选举,特殊情况下总部委员会有权任命各分会主要负责人及总部主席团成员。

  第二十九条 总部委员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总部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会委员;

  五、认为有必要处理的其它重要事务。

  第三十条总部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第三十一条总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会期由总部委员会主席会议决定。

  第三十二条总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下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会务。秘书长由主席提名,常务委员会决定。副秘书长及工作机构负责人由主席会议决定。总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工作机构或派出办事处,承办彩云协会的有关日常工作。

  第三十四条 总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一、召集并主持总部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会议选举产生的主席团主持;

  二、组织实施章程中规定的任务;

  三、执行总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

  四、决定总部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

  五、行使总部委员会全体会议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三十四条由彩云协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彩云协会分会

  第三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地级市,以及其它有条件的城市,均可依据本章程,由会员个人自愿加入,建立各省市、地区的彩云协会分会。

  一般各分会成立时人员不得少于五人,各城市中的高校可联合成立分会,整个城市的会员或是该分会会员减少到不足五人时,则将该分会或城市会员并入临近城市满足条件的分会。

  第三十六条各地区分会全体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特殊情况下,经该分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提前终止或延长任期;每届委员会召开的会议次数由该分会常务委员会确定。

  第三十七条各分会全体委员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分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分会的重大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三、参议、提议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分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会委员;

  五、认为有必要处理的其它重要事务。

  第三十八条分会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其主席团主持会务。

  第三十九条分会委员会每年举行次数不得少予两次,会期由分会委员会主席会议决定。

  第四十条各分会可根据特殊情况对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作必要的调整。

  第四十一条本会若因某种不可抵抗的原因而解散后,本会资金必须依法处理。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四十二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社会捐赠;

  (二)各单位资助;

  (三)会费方式(当资金短缺时采取收取会费的方式,出入记录要进行整理并存档)。

  第四十三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四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五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部分人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六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财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助、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七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八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九条本团体基金存折由主席保管,金融卡由主管财务的副主席保管。

  第五十条基金存入,主席与分管财务副主席应互相告知;做活动时,若花销数额较小,先由经手人支付,再报销;数额较大时,由主席与主管财务的副主席共同决定是否提取。

  第五十一条基金支出须定期向会员公布,必须通过全体会员的多数通过,否则将追回不合理支出的资金。

  第五十二条基金流失。数额不足千元并查明原因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不能查明原因的,主席赔偿全额的3/5,主管财务副主席赔偿全额的2/5,并且两人都必须向全体会员做出书面检讨;流失数额超过千元,责任人(未能查明原因的,主席和分管财务副主席连带为责任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协会组织机构换届时,基金出入记录,存折和金融卡必须相应递交,密码必须更换。

  第六章 解散程序及解散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四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和会务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五十五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五十六条本团体解散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七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解散。

  第五十八条本团体解散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有关的事业。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

  第五十九条彩云协会章程在试用期间,总部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章程相应内容作必要的修改。修改程序如下:

  一、 由不少于本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的委员提出,不少于全体列席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的委员表决通过后方可修改。其中,总部委员会出席委员数不少于全体委员的总数的五分之四。

  二、 由不少于所有分会总数的三分之二的分会集体提出,经总部委员会不少于 列席人员三分之二的委员表决通过后方可修改。注:列席全体委员会的委员人数不得少于全体委员总数的五分之四。

  三、由总部委员会不少于其总数的二分之一或分会总数的五分之四提出,并将修改内容及建议提交总部委员会审议通过即可。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本会总部委员会。

  第六十一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章 附加说明

  附录1.1 彩云协会有关机构设置的一些说明

理事成员

来自理事人选

  本团体的理事,由个人申请、各分会推荐、上届理事会推举和常务理事会特别邀请并最终通过初犯片该半婷聚单周的、立足云南,面向护入交县等稳快示苗积士大西南,关心、关注国家经济及教育事业的各族各界青年代表出任。

条件

  一、本团体理事必须承认、深度理解并遵守本章程粉构径地吸,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本团体理事应是炽爱公益事业,认同协会理念,愿意长期为协会和公益服务,为协会做360百科出较大贡献,在全国各地区各高校中有一定影响的青年杰出人才或青年学生代表;

  三、本团体理事会龄应该在两年以上,应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代表相关青年团体在本会中认真履行有关权利和义务;

  四、本团体每届理事出任时,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除特别需要外,量仍喜顺哥云充常务委员当选时,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五、每届总会理事会理事的平均年龄不得超过三十岁,常务理事平均年龄不得超过三十五周岁。

权利

  一、本团体理事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本团体理事有对本团体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验修根至副却宽从等满沙;

  三、本团体理事有光免错露参加本团体和当地分会举办的活动,要求本团体维护理事合法权益的权利;

义务

  一、本团体理事有遵守本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积极参加本团体工作的义务;

  二、本团体理事有向本团体提供相关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三、本团体理事有为本团互脚求位派校交势布体争取社会资源,发展项目等关系本团体发展的重大事项的义务;

  四、本团体理事有服务会员和协会的义务。

撤销

  本团体理事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由常务理事会提请理事会撤销其理事资格

候选

  一、候选理事条件除会龄不少于两年外,其他条件和理事条件相同,参考第十一条;

  二、候选理事能参与理事会重大决策,但没有表决权。除此之外的其他权利和理事权利相同,参照第十二条;

  三、候选理事义务和无滑杂请战理事义务相同,参考第十三条;

  四石另文、候选理事的产生,由当届理士概左织事会根据分会推荐和常务理事委度映款强讨非会提名选举产生。

会员退会

  本团体会员和理事都有退出的自由权。会员退会前应向所在分会人事部或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室济么无松逐孔在总会任职的会员和理事退会,必须分别向会员中心和理事会提交书面申请,并在工作交接之后方可批准。分会的退出称为分会的解散。

组织和职权

最高权力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彩云协会全体会员大会。

理事名额分配

  每届理事会理事名额根据分会变动情况进行合理分配。名额数及分配方案由上届常务理事会决定。每届任期内有必要变更理事名额及相关事宜,由本届常务理事会决定。

理事会任期

  本团体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如遇特殊情况,经常务理事会决定,可提前终止或延长任期。

分会理事席位

  常务理事会根据各分会的会员数、规模及表现,为其指定呀果五哥理事席位。每个分会在理事会中田部第通满世市压春的理事席位最多不超过三个。各分会在本团体指定席位的人选工作变更后,由新任人选替补。

理事席位变更

  确需变更、增补理事时,由所在分会或推速困频怎包委地苦州荐单位提出变更、增补理由和人选,报请常务理事会确认;常务理事会无分会指定席位。

理事会职务

  本团体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等若干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在特殊情况下,可由常务理事会予以调整和增选。理事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同是常务理事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

理事会会议

  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届一般至少举行两次。由常务理事会会议确定理事会会议的次数和会期。

选举任命原则

  本团体所有任职人员的产生按照能者居之的原则进行公开选举,秘书处下设部门负责人由秘书处主持选举并上报理事会备案。特殊情况下理事会有权任命各分会主要负责人及总会部级以上成员。

理事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

  五、认为有必要处理的其它重要事务。

理事会会务

  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主持会务。

理事会机构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作为行政执行机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推荐,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工作机构或派出临时工作小组,承办彩云协会的有关日常工作。

理事会职权

  一、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组织实施章程中规定的任务;

  三、执行理事会决议;

  四、决定理事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

  五、行使理事会全体会议授予的其它职权。

基本组织框架

  彩云协会机构设置图

彩云协会组织机构图

团体会员

成立条件

  各省、市、自治区和高校,均可依据本章程,由会员自愿加入,建立各省市、地区或高校的彩云协会分会。

  一、有不少于五名会员共同发起,组成"彩云协会XX分会成立筹备组",并向会员中心提交"彩云协会分会成立申请书";

  二、向会员中心提交"筹备组主要负责人简历","分会章程(草案)","组织机构说明"等相关材料;

  三、"筹备组"负责人须有一定的社会活动经验或经历,有足够的能力、信心和决心做好分会工作,有十分坚定的公益信念和意愿。

成立审批流程

  一、满足成立条件时,由会员中心将申请相关资料和"批准成立意见书"等资料一起上报总会秘书处,并取得秘书长和理事长签字;

  二、分会取得秘书处下发的"分会成立批准书"后,便取得了成立分会的许可,同时将分会的刻章印鉴提交总会秘书处备案;

  三、秘书处备案分会印章和相关信息后,给该分会授旗,并发放分会负责人聘书。

分会权利义务

  一、有向本团体推荐理事的权利;

  二、有对本团体工作进行监督、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有根据本团体的决议精神,独立开展分会工作的权利;

  四、有根据需要向总会申请项目活动经费的权利;

  五、有向总会申请集体和个人奖励的权利;

  六、有提议修改章程并派代表参与章程修改的权利;

  七、有遵守本团体章程和执行本团体决议的义务。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在执行的前提下,可予保留;

  八、有向本团体交纳会费、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反映各族各界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分会违纪

  各分会如果违反本章程,由常务理事会分别依据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撤销其主要负责人职位或开除出本团体的处分;受处分者有请求本团体理事会复审议一次的权利。

分会解散

  各分会在未经理事会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解散该分会。任何分会的成立与解散必须向总会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经本团体理事会讨论并通过后方可成立或解散分会。任何分会主要负责人都没有权利解散其所在分会。对于解散的分会会员个人,可依据本章程,独立入会或经批准直接加入其他分会,本会承认其会员资格。

分会职责

  一、执行总会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各自的重大工作方针和具体任务;

  三、参议、提议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各自分会干部成员,经总会批准后修改分会章程;

  五、决定各自权利机构重大会议次数和会期;

  六、认为有必要处理的其它重要事务。

机构设置

  各分会可根据各自特殊情况,参照第二十九条,除秘书处和项目部为常设机构外,可独立设置分会其余组织机构。

解散资金

  分会若因某种不可抵抗的原因而解散后,资金必须由本团体总会依法处理。

资金及使用

经费来源:

  一、附属机构的资金提供;

  二、社会捐赠;

  三、各单位资助;

  四、会费方式(为会员办理会员证等必要证件)。

使用范围

  一、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二、本团体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在项目间抽补资金;

  三、本团体资金严格按照捐助人的意愿使用;

  四、本团体资金除去项目运行必要的运营花费外,不得用于他处;

  五、运营费用包括:志愿者补贴,全职人员工资,项目报销和其他日常管理费用;

  六、其他管理费用包括:打印,邮递,传真,网络和通讯等办公费用,必要且合理的志愿者车票,物资运输费;

  七、不报销宴请等与以上事项无关的公关等其他费用。

会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团体会计人员必须配备具有专业资格,会计不能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资金资产管理

  一、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财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助、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本团体的资金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换届财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财务管理

  一、本团体实行财务主管负责制,负责本团体财务的资金收支,预算,结算,财务审核,基金发展等重大财务事项;

  二、建立银行账户和财务主管短信及时通绑定业务,财务主管应第一时间知道账号里面的每一笔出入账;

  三、项目活动需要报销时,若数额较小,先由经手人支付,再报销;报销数额在500元以内(含500元)的,由财务主管签字即可;报销数额在500元人民币以上,3000元人民币以下(含3000元)的,需要追加秘书长签字;报销数额大于3000元人民币的,需要再追加理事长签字;

  四、项目初期需要预支时,数额在500元以内(含500元)的,由财务主管签字即可;数额在500元人民币以上,3000元人民币以下(含3000元)的,需要追加秘书长签字;数额大于3000元人民币的,需要再追加理事长签字;

  五、财务必须公开透明,财务报表实行一季一报。

财务追责

  本团体财务实行追责制,出现财务不明时,追究第一责任人理事长,其次秘书长,再次财务主管和相关人员。

资金流失

  一、任何一笔资金的取出必须要有申请书,并且有财务主管亲手签名和财务签章,否则任何单独的个人签章都是无效的;

  二、出纳人员不得在没有财务主管签字时随意取出账上资金,否则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其负责;

  三、资金流失数额不足千元并查明原因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不能查明原因的,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第三责任人实行连带责任,共同承担损失;流失数额超过千元,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换届交接

  一、本团体组织机构换届时,资金出入记录,财务专用章,会计材料,财务报销原始凭证等财务资料必须进行严格交接,同时审核核对上届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清楚明白。若在查出财务不清楚时,不能完成交接,必须追究上一届财务负责人责任。

  二、财务负责人换届完成后,做好与银行的对接,更换并完善与银行的联系信息。

解散财产处理

提出终止动议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表决终止动议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终止动议还必须经过历任理事长和创始人元老的同意、在任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不能强制解散本团体。

解散清算

  本团体解散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注销登记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解散。

财产处理

  本团体解散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业。

  章程修改及解释第五十三条 修改条件

  本团体理事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章程相应内容作必要的修改。

  修改程序或条件安如下三条进行:

  一、由不少于本团体理事总数三分之一的理事提出,不少于全体列席理事总数五分之四的理事表决通过后方可修改。其中,总会理事会出席理事数不少于全体理事的总数的五分之四;

  二、由不少于所有分会总数的三分之二的分会集体提出,经总会理事会不少于 列席人员三分之二的理事表决通过后方可修改。其中列席全体理事会的理事人数不得少于全体理事总数的五分之四;

  三、由理事会不少于其总数的二分之一或不少于分会总数的五分之四的分会联合提出,并将修改内容及建议提交总会理事会审议,讨论,修订通过。

  第五十四条 章程解释权

  本章程解释权归本团体理事会。

  附录

  一、关于彩云协会的发展方向及前景

  1、八字方针:宣传、筹款、建制、扩员。

  2、首先要必须要建立健全自己的合法网站,建立并完善自己的各高校及

彩云协会理事长郭召旭

  小学至初高中的各科学习资料库,社会实践经验库,学生会员学习和心理交流平台。并免费向会员及云南学生开放,引导他们正确的人生走向,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3、将本会工作及宣传逐渐电子信息化,完善我们的会员注册机管理系统。并将本会分会扩展到全国各大高校所在大中小城市,并完善本会的管理制度。

  4、开展我们的特色工作。加强并更注重与高中生的交流,建立长期的乡村支教点,筹建小学,筹建公益图书馆,举办明智讲坛,举办高考报名咨询会等。

  5、今后为筹备更充裕的资金,我们将会发展属于自己的一家人力资源中介公司,积极开展与云南境内各类企业的交流与协作,为更多会员争取或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到那时,本会的社会价值将更多的体现为会员个人的社会价值。

  6、扶持会员创业,有意愿的可以将其公司挂在彩云协会旗下,成为附属组织之一。实业调研部积极开拓,组建创业小组,打造协会附属组织若干。如此一来形成"为会员提供锻炼机会和平台,增加附属组织效益,扩大协会资金来源,壮大协会规模,吸引更多优秀会员入会,为附属组织提供极大的人力资源",这样一个良性循环体系。

  二、特别注明

  1、无论是在何段时期,我们都会拥有自己的创业实业小组,大力支持本会其他活动为本会工作注入最为明显的力量。

  2、创业实业小组的任务主要有:

  a 研究云南省广大特色产业及公司的发展情况和趋势;

  b 挖掘云南省发展潜力产业,做好可能的人才资源安排工作和人才发展方向;

  c 搜集创业及创业培养的相关信息,研究各类创业问题;

  d 专门为云南大学生提供创业信息、机会及平台,培养其创业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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