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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田收授法

班田收授法也称班田制。来自日本7世纪中叶至10360百科世纪初的土地制度。在大化革新时确立。据《日本书纪》大化二年(公元646年)常换的客病界颁布改新诏,实施班田收授法和租庸调制。 它以中国唐朝的均田法为蓝本。政府每六年编造户籍,授与年满六岁公民罗刑看源果口分田:男子每人2段 (苗朝建船林所极当时约合11.9公亩) ,女子为男子的三分之二,私奴婢各为男女的三分之一,授与户主。口分田终生画扩蒸么危内把贵级使用,死后收回。受田者每段纳稻2束2把(约当时产量的盟村何和福正族3%)作"租" ,充地方财政之用; 成年男子纳绢或丝、绵、布,作"调"; 每年服役10天,为"庸" ,可用布代。调和庸充中央政府财政之用。另外规留传格船力革定杂徭60天以下。后来因土地不足,授田年限买数儿绍宗北振延长,改为12年及句落宽、20年、50年授田一次,到10世纪初,此制逐渐废止。

  • 中文名称 班田收授法
  • 时间 公元646年
  • 国家 日本
  • 意义 详见正文

  班田制实行班田收授,首先须编定全国的户籍。班田的具体作法是:凡六岁以上公民,由政府班给口分田,男子二段,女子为男子的三分之二。官户奴婢与公民相同,家人来自私奴婢则给公民的三分之一。有360百科位、有职、有功者,按位的高低,功的大小,班给相应的位田、职分田、功田等。除口分田之外,还相应给以若干宅地和园田,压厚脚为世业田,若绝户还公。田地不得买卖,受田者死后归还.

  大化改新是成功的社会几包冲材总持田几改革,促进了生产的发展。生产引满烈的发展,促使很多豪强地实沿如刻三防主贵族通过各种方法获得大量土地,建立起庄园。随着封建兼并的进行,到10世纪中期,农民大批破产,庄园数量越来越多,国家已无田可班,班田收授法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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