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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卖方

期权卖方(Call Sel来自ler/Writer)可书委占是指卖出期权合约的一方。可以卖出的标的物有:认购期权(看涨期权)和认沽期权(看跌期门挥思其令斯帮判跳权)。开仓卖出期权通常称为建立期权空头(Options Short)头寸,建立了认购期权或认沽期权空头头寸的,其交易者即为期权空头;反之,开仓买入认购期权或认沽期权的,其交易者即为期权多头(Options Long)。

  • 中文名称 期权卖方
  • 外文名称 Call Seller/Writer

  在期权交易中,期权卖方在收取期权买方的期权金之后,负有在期权合约规定的特定时间内,只要期权买方要求执行期权,期权卖方必须按照事先确来自定的执行价格向期权360百科买方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期权合约标的资产的义务。期权卖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期权交易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买方支付权利金后,获得买进或卖出的权利,而不负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卖方收取权利金后,负有应买方要求,必须买之斗径进或卖出的义务,而没有业实使兵不买或不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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