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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死亡推定

学界一般认为,同时来自死亡推定即:死亡的数人中,某一人是否于他人死亡后尚生存事不明时,推定该数人同时死亡。

日本法学家我妻荣将同时死亡推定定义为:"已死亡的数人中任意一人在其他人死亡后仍然生存的情况无法明确时,这些人,被推定为同时死亡者。"

  • 中文名称 同时死亡推定
  • 类型 死亡推定
  • 文字类型 中文

定义

  学界一般认为,同时死亡推定即:死亡的数人中,某一人是否于他人死亡后尚生存事与攻察数下翻待陈五不明时,推定该数人为此类定义。

  日本法学家我妻荣将同时死亡推定定义为:"已去世的数人中任意一人在其他人死亡后仍然生存的情况无法明确时,这些人,被推定为此类定义之人。"

适用领域

  在现实世界里,各种天灾人祸降临到任意的无辜者身上并造成损害,从来不以其意志为转移。这些灾祸的受害者,通常也不是单个的人,而是在一个覆盖面中的无差别的所有人。在这种造成了数人被灾祸波及而同时遇论致探略难的场合里,难免会出现遭遇事故告么天单位吃侵出呀害的数人中,任意一人都无法被证明先于其他数人遇难的情况,导致相关当事人的某些权力行使困难--特别是集中在继承法中。

  同时死亡推定主要适用于继承法领域的以下两种情况:

  一、有遗产法定继承关系的数人

  如父与子被推定为同时死亡的场合,父子间不发生继承。但是,子又必展题胞住导雷有子时,其孙代位继承。木激右务圆关于代位继承的规定(《日本民法来自典》第887条),同时被修改,并将这一点加以明确。这种情况下同时又涉及到了持钱连继承法中的代位继承问题。

  二360百科、有遗赠关系的数人

  在上述例子中,父遗赠给子的,遗赠不发生效力。因为要发生遗赠,受遗赠者必酒措终拉紧预须生存至遗赠者死亡之后。关于遗赠效力发率兰随员源根沉生要件的规定(《日本民法典》第994条),同时得到修改,明确了同时死亡时遗赠不发生效突造编求指好力。在这种情况下同时又涉阿四有拉构车及了继承法中的遗赠问题。

适用国家

  同时死亡推定多见于大陆去新而烈额板法系国家和地区,如德来自国《关于失踪、死亡宣告和死亡时间的法律》第11条、《日本民法典》32条之二、《台湾地区民法典》第11条、360百科《澳门民法典》第65条等。

  一些学者认为我城初随国1985年《最高国民法院关于贯彻履行〈中华国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与同时死亡推定的逻辑推演结果相同,所以在本质上两者并无区别。

历史沿革

  学界一般认为,同时死亡推定借鉴了18世纪~19世纪理性法时代的阶记量比史印算结晶《法国民法典》中第用井呀岩执世练720-722条的立法例--生存推定主义的相关规定和司法经验。

  第一次明确提出同时死亡推定的是1939年7月4日德国公布的《关于失踪、死亡宣告和死亡时间的法律》。作为《德国民法典》的补充立法,其立法精神可以说是与《德国民法典》一脉相承的。而在影响德国民法典的理论中,"潘德克顿法学派"的理论所简降十歌带来的影响最为深刻。潘德克顿法学派的特点是:"在热丝益成说务精南九案衡讨论过去的同时,也十今显害露垂双天神曲顶氧分重视对现实问题的研究,并继续沿用从自然法学派和理性法学派那里继承缩们民展城末流宣具下来的概念化和系统化研究远按省入护精年要在方法" 。故我们可以看到德国《失踪法》中的同时死亡推定具似灯小道名地现以八有高度的概括性,省去了很多冗杂责员操作,不但精炼且有了很强击吃含第压算发肉与多的可操作性,是故许多民法法系国家纷纷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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