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双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 中文名称 行政奖励
- 外文名称 Administrative reward
- 主体 行政主体
- 类别 行政
- 内容归属 行政法
特征
它的特征主要为:
1守青限修训武无优星、行政奖励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显急造企知时歌蒸 2、其目的在于表彰先进,激励和推动后进,调动和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3、行政奖励的对象是贡献突出或者模范遵纪守法的组织或者个人;
4、奖励的形式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二者大多合并采用;
5、行政奖励是行政主体实施的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6、行政奖励是一种法定的行政行为。
内容形式
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来自行政奖励的内容和形式体现为如下三个方面:
精神方面的权益
即给予受奖人某种荣誉,如授予"劳动模范"等360百科荣誉称号、通报表扬、通令嘉奖、记功,发给奖状、荣誉证书、奖章等。
物质方面的权益
即发给奖金或者各种奖品。
职务方面的权益
即予以晋级或者晋职。当然,这种奖励的对象具有更进一步的限定性,并且,由于牵涉到的职务、职级,往往要求有组织法善世执西境知上的根据。
这三种奖励形式,既可单独进行,又可合并实施。由于这三种奖励在激励、调动积极性方面各有特色,因而,实践中往往三者并行:既有精神奖励,又优还演有物质奖励,亦重视职务方面的权益赋予。
作用
行政奖励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激励性政策和惩戒政策(carrot and stick)相辅相成,共同成为影响相对人行为的有效手段。在现代国家中,行政奖励行为和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强制行为等相并列,成为备受重视的行政手段之一,其目的在士速杨于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创造性与积极性,最终实来自现国家和社会治理的目标。因此,行政奖励手段的合理运用,无疑能够激励人们更多地作出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国家、有益于人民的事情。不过,为确保行政奖励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就必须保证其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因而需要建立一系列必要的原则和制约机制,使行政奖励实现制度化、法律化、科学化。
原则
行政奖励的原则:
1、物360百科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公正、合理、民主、平等的原则
3、奖励与受奖行为相当的原则
4、依法奖励、实事求是的原则
5、及时性怎调常市判良、时效性和稳定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