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履行国际条约时所采取的来自具体办法和步骤,是为了保证行政法规的有效执行,而对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体的行政行为。
2019年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发布,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有关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 中文名称 行政执法
- 外文名称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 差别 狭义上的执法
- 分类 羁束行政执法与自由裁量行政执法
含义
(1)行政执法是执法顶了溶显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来自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360百科,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
(2)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田货谓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
(3) 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其行为效力务钱告袁基无问说制未世仅限于特定人、特定事。
特征
配推核架放江行政执法具有以下特征:执法主体的法定性和国家代表性、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意志性、执法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性。
功能
行政己执法的功能有:实施法律的功能、实现政府管理的职能、保障来自权利的功能。
原则
行政执法要坚持的基本原则有: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效率原则、诚实守信原则、责任原则。
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行政执法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抽象执法和具体执法、羁束性执法和自由裁量性执法、依略劳执民社由农职权的执法和依申请的执法、强360百科制性执法和非强制性执法。从体系结构上看,行政执法主要分为:政府的执法、政府工作部门的执法、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行政委托的社会组织的执法。
羁束行政执法与自由裁量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行为因受法律拘束织友吧况时的程度不同而分为羁束行政执法与自由裁量行政执法。羁束行政执法是法律法规对需执行的事项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执法者必须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没有自由处置的执法行为;自由裁量行政执法在法律法规规定中,执法者可在范围、方式、数额等方面有一定的选择余地的执法倒精来程善括展蒸配行为。羁束与自由裁量是相对的,如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条件与税额一般都没有伸缩余地,治安步待素或北轴特断管理处罚却有一定的幅度,可供行政机关自由裁量。
但后者较之那种"可以处罚"而无任何种类、幅度的规定,沉好显然又属于羁束执法。行政执法在多数情况下都属自由裁量。自由裁么南针素延各流阳载量也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和在法定的幅度以内进行,否则行政执法将无所适从,因执法而引起的行政诉讼也难以裁判。如何使行政行为既受法律的约束,世运热够弦基而密刑又有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夫级无及盾胡热处置的主动权,是行政法学研究的重要任务之一。
制度
行政执法制度:行政强制控办她伤执行制度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制度,它对于保障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行政权力的有效运作乃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的维护都具有十分重要作考蛋十石得步样重浓特用。由于行政强制执行是以强制为主 要特征的,因此,该项制度设置是否合理和必要,运行是否适当也直 接关系到公民法人的基群等式本权利。为此,规范和限制行变政强制执行权力成为很多国家行政法近几十年的重要课题之一。我国经过近二前远连越毛露十年的 法制实践,各行政管理领域的强制执行制度已初步建立。
首先,在主体上,形成了"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为例外"的特有执行模式。
其次,在手段上,直接强制似远远多于间接强制。再副压王次,在程序上,则以法院"非诉讼化"的"申请与形巴查式审查"为主要形式。
最后,营帝严限在监督与救济方面,则以行政复议、诉讼与国家赔偿为主要途径环。但是,制度的初步建立既不意味着其合理性得到肯认,也不意味着法治化程度得到提高。相反,从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实践来看,还存在着大量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一立法,执行权限模糊,手段混乱,程序不健全,行政决定的执行缺乏力度等,这些问题亟待统一立法解决。本文是从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现状出发,通过对行政强制执行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制定统一行政强制执行法的立法构想,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
行政执法的生效、撤销、变更和终止
行政执法的生效要件:行政执法行为必须是依法组成的并享有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范围内采取的,执法内容必须合法;在行政执法中,管理相对人必须具有法定的权利和行为能力;行政执法的标的物必须是依法能作为该执法行为的物品;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已经成立的行政执法行为,如发现其违法、不当或不再适应新的情况,可由有权机关撤销,宣布无效或不再生效。部分内容应予撤销,部分内容继续有效的,可以宣布保留其整体而变更其应撤销部分,对应变更部分作出新的决定。行政执法行为已执行完毕,或执行的条件已不复存在,或有期限的行政执法行为已到期,应宣布该执法行为终止。
中国将清理行政执法人员,合同工临时工不执法全面调离
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引发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往往由执法机关不按程序办事或程序不规范造成。鉴于此,中国将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将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调离执法岗位。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成员、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公开发行的三中全会《决定》辅导读本中撰文披露上述内容。
表现
通常采取:
①行政监督检查。为了实现行政职能,行政机关监督检查管理相对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情况。
②行政处理决定。行政执法一般通过行政处理决定的形式表现。关于权利的决定可分为奖励性和非奖励性。奖励性行政决定是行政机关对遵守法律法规、完成任务作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的精神和物质鼓励。非奖励性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赋予公民以一般权利和权能的处理决定,其中以行政许可比较突出。关于义务的决定可以分为惩戒性和非惩戒性。惩戒性行政决定主要是行政处罚。非惩戒性行政决定是对公民科以诸如纳税等一般义务的处理。
③行政强制执行。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机关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用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
相关规定
2019年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发布,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有关事项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