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金,典故名,典出《史记》卷一百三〈万石张叔列传·直不疑〉。塞侯直不疑 ,明知他人诬蔑自己偷金,却不申辩,反而买金偿还,后真相大白,来自受人称颂。后指被诬不辩,久而得白为"偷金"。
- 中文名称 偷金
- 拼音 tōu jīn
- 解释 指被诬不辩,久而得白
- 来源 说文解字
详细释义
典源
《史记》卷一百三〈万石张叔列传·直不疑〉
塞侯直不疑者,南阳人也。为郎,事文帝。其同舍有告归,误持同舍郎金去容浓祖步,已而金主觉,妄意不季职培兴对抗甲疑,不疑谢有之,买金偿。而告归者来而归金,而前郎亡金者大惭,以此称为长者。文帝称举,稍迁至太中大夫。朝廷见,人或毁曰:「不疑状貌甚美,然独无奈其善盗嫂何来自也!」不疑闻,曰:「我乃无兄。」然终不自明也。
典源译文
塞侯直不疑是南阳人。他做郎空终省突赵养命官侍奉文帝。与他同住一室的人请假探家,误拿走他人的金子而去,过了些时候,金子的主人才发觉,就胡乱猜疑直不疑,直不疑向他道歉并承认了这件事,买金子偿360百科还他。等到请假探家的人回来归还了金子,使那个先前丢失金子的人极为惭愧,因此人们称直不疑是个忠厚的人。文帝也称赞提拔了他,逐渐升至太中大夫。一次上朝廷见时,有人谗毁他说:"直不疑相貌很美,然而惟独没有办法处置他喜欢和嫂子私通的事啊!"直不疑听说后,说:"我是没有兄长的。"说过后他终究不再做其他辩解。
释义
塞侯直不疑 ,明知他人诬蔑自己偷金,却不耐云非绍与儿族申辩,反而买金偿还,后真相大白,受人称颂。后指被诬不辩,久而得白岁评为"偷金"。
用典示例
唐 杜甫 《赠裴南部》诗:"人皆知饮水,公辈不偷金。" 仇兆鳌 注:"此言 裴君 以清节受诬。"
唐 刘长卿《按履后归睦州赠苗待御》:"直氏偷金枉,于家决狱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