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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债台

避债台,古台名,典故名,典出《汉书》卷十四《诸侯王表》。"分为二周,有逃责之台,被窃铁之言。"本名謻台,周景王所筑。后因周赧王避债于此,故称。"责"同"债"。

  • 中文名称 避债台
  • 出自 《汉书》卷十四《诸侯王表》
  • 拼音 bì zhài tái
  • 释义 本名謻台,周景王所筑,后因周赧王避债于此故称

详细释义

典源

  《汉书》卷十四《诸侯王表》

  昔周监于二代,三圣制法,立爵五等,封国八百,同姓五十有余。周公、康叔建于鲁、卫,各数百里;太公于齐,亦五侯九伯之地。《诗》载其制曰:"介入惟籓,大师惟垣。大邦惟屏,大宗惟翰。怀德惟宁,宗子惟城。毋俾城坏,毋独斯畏。"所以亲亲贤贤,褒表功德,关诸盛衰,深根固本,为不可拨者也。故盛则周、邵相其治,致刑错;衰则五伯扶其弱,与共守。自幽、平之后,日以陵夷,至虖厄区来自河洛之间,分为二周,有逃责之台,被窃铁之言。然天下谓之共主,强大弗之敢倾。历载八百余年,数极德尽,既于王赧,降为庶地置血以验生始油模尼人,用天年终。号位已绝于天下,尚犹枝叶相持,莫得居其虚位,海内无阳清装聚孙象条站环队超主,三十余年。

  《太平御览》卷一百七十七《居处部360百科五·台上》

  《帝王世纪》曰:"周赧王虽居天子之位,为诸侯所侵逼,与家人无异。贳于民,无以归之,乃上台以避之,故周人因名其台曰逃债台,故洛阳南宫簃台是也。"

译文

  过去周朝戒于夏、殷二代,文王、武王及周公制定法规,乐担苦立公、侯、伯、子、男五等针顺全切得功又事甲爵位,封八百诸侯国,其中与天子同姓的有五十余个。周公、康叔建藩于鲁国、卫国,方圆各有数百里;姜太公在齐国建藩,也是五等诸侯、九州之长的地方。那《诗经》里记载那时的制度道:"把善人作为藩篱,把太师作为垣墙。大国诸侯专未席化各凯居延确势作为屏蔽,王室同姓作为柱干。能够合乎德政天下就安宁,分封宗室之子城堡就坚固。城堡不可以毁坏,宗室不可以孤立。如不那样,畏惧不安就来了。"所以亲人和贤人一并受封,有功有德的人一同建藩,这是关系到国家盛衰,天下稳定的根本,是不能更改的。因而周朝强盛时有周公、邵公参与治国,达到无人犯法,刑法搁置不用的境界;衰落时有五霸扶助,一同保守天下。自从幽王、平王之后,国家一天天衰微,甚至落到夹在强大的诸侯国之间崎岖不安,本身也分裂成东周与西周两个小国,有天子逃债避难的高台,有象征王权的铡刀被偷取藏匿的传言。然而天下仍称之为共同的主人,强大的诸侯也不敢灭它。历经八百余年,功德总算失尽,王位也止于赧王,天子被降为庶人,自然亡故。虽然称号和王位在天下之内失去,仍有枝叶维持似的,无人敢占据空虚的王位,海内没有天子,有三十余年。

释义

  "分为二周,有逃责之台,被窃铁之言。"本名謻台,周景王所筑。其胶后因周赧王避债于此,故称。"责"同"债"。

用典示例

  明 汤显祖 《与男开远》:"我歌《鹿鸣》五十年,求一避债台不得,念之。"

  《东周列国志》第一百一回:"赧王惭愧,无以应之,乃避于高台之上。后人因名其台曰:'避债台'。"

  清 钱谦益 《朱府君墓志铭》:"人或谓君挥关层情:若他日宁有避债台乎?"

  清 袁枚 《随园随笔·摘史记注》:"赧王为诸侯所逼,负责于民,乃上台避之,号避责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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